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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4日
李又常
  李又常,又名李续纲。生卒年不详。未能找到他的影像资料。
  到延安前
  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李又常是北平市立第一中学共青团的负责人,公开身份是学生会的文书,开会时做记录,也参加校外活动。一中地处北城根,交通不便,不为人所注意,所以参加地下党团的老师和青年往往在这里活动。李又常在校时曾领导了第二次反对杨荫庆事件。
  1938年1月,身为共青团北平市委书记的李又常在春节前组织护送一批青年去延安,但缺少路费,后得到李苦禅的资助。
  延安时期
  1938年前后李又常到延安,在延安中央研究院文化思想研究室工作。
  1942年5月参加延安文艺座谈会并发言。
  1946年6月后,丁玲、李又常等一起到桑干河上搞减租清匪反霸运动。
  离开延安后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2月起,李又常先后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主管文教卫生,协助北京市管文教的副市长吴晗开展工作。1952年9月3日,吴晗主持召开了市文委联合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建立中国书店的事项,李又常与市文委副主任廖沫沙等参加了会议。
  1953年8月20日,首都文物建筑保护问题座谈会围绕吴晗提出区别对待的3条原则展开了讨论。会议决定,此事具体工作由中央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文物整理委员会、文物组、都市计划委员会等单位抽调干部组织办公室,请文教委员会李又常秘书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再召开座谈会讨论。12月28日,吴晗在北京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关于首都古文物建筑处理问题座谈会。出席者有薛子正、梁思成、郑振铎、王明之、林是镇、叶恭绰、朱欣陶、罗哲文、马衡、侯仁之、朱兆雪、李又常、俞同奎、华南圭、萧军、曾权等。李又常在会上报告了办公室的调查研究情况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当时,早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者之一张申府定居北京黄化门的一所住宅,原系敌伪产业。当时曾有人想要这所房子,北京市政府向国务院请示,周恩来批示:“此房继续由张申府居住,自管自修,不交房租。”李又常负责处理此事,得到周恩来批示后,他特地前往通知张申府。后张申府迁居王府仓,这项待遇未变。
  “文革”期间,李又常受到迫害,含冤去世。
  (延安精神研究中心研究员 高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