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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黄陵县司法局筑牢乡村法治基础
以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本报讯(通讯员 徐雅静 郭娜)近年来,黄陵县司法局根据该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关要求,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筑牢乡村法治基础。
  ——该局抓住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利用古会、集市、农贸会等时机,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法治宣传内容。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室、农家书屋、德法讲堂等阵地平台,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作用,常态化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普法宣讲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
  ——该局将“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生力军来重点培养,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全县每个行政村重点培养一支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
  ——该局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抓手,落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强化创建指导力度,开展动态考核评估,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法律进家庭”工作,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该局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角、法治文化橱窗等,2022年底,乡村振兴示范村每村至少有一个普法宣传场所,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形成“民族圣地·法治黄陵”风景线。注重运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感染群众,积极创作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小品、法治戏曲、法治三字经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灯谜竞猜、法治文艺表演等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精神走进群众、融入日常。
  ——该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广“虎森调解法”,创建品牌化调解室。落实村(社区)调委会每月两次、镇(办)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聚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和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办),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该局依托各司法所现有实体平台资源,按照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功能设置、完善职能进驻、加强人员配备、健全工作制度的要求,完善镇(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推动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整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集中受理或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需求,让乡村群众在线下实体平台获得“面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