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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11月8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黑树林带领执法检查组就《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青出席座谈会并就全市贯彻执行《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甘泉县、安塞区、延长县、宜川县和宝塔区,实地察看了相关县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及省级非遗制作技艺甘泉石门古法豆腐、安塞腰鼓、剪纸、陕北说书、曲颈琵琶、瓦石头麻子油非遗基地、国家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宜壶稠酒、圣地河谷金延安、延安曲艺馆等30余处非遗传承保护基地、非遗工坊、非遗传习所等,并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黑树林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水平。要围绕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不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要通过引进专业人才、设置公益岗位、招募志愿者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融入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持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普及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非遗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