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我市聚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需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有激励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基层就业天地广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自主创业有帮扶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申请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可申请获得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能力提升有培训
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前培训、技能研修、创业培训等,提升职业技能,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实践锻炼有见习
国家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其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
就业服务广覆盖
高校毕业生可以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和申办就业补贴政策。
困难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还可获得就业援助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会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有求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参与。
(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