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美,美在文明。目前,我市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居民小区里,服务窗口前,超市车站内,全市上下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创建氛围浓厚。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后,我们能否再捧回一块“金字招牌”,实现城市发展的又一次全新跨越?面对考验和挑战,我们要从细节处着手、在薄弱处发力,汇聚起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强大合力,让市民获得更多幸福感。
文明之美,美在细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是内涵和形象的比拼,更是细节和魅力的展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就体现在细枝末节上。相比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要求更多、标准更高、难度更大,要想创建成功道阻且长。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从细节处着手,不在“小环节”完善,很难取得全局胜利。我们必须在抓小落细上下功夫,努力把每一项工作做小、做细,做深、做实,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
以精雕细琢抓落实。文明在于一言一行,创建成于一点一滴。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综合性强、覆盖面广、周期长且难度大。越是如此,我们越要有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对弱项精准发力,聚焦“被遗忘的角落”,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绣花”,确保不留下一块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忽略一处盲点。
以统筹治理抓重点。要坚持“面子”“里子”并重、“硬件”“软件”并行,将精细管理渗透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要紧盯市民群众所关切的就医难、上学难、出行难、停车难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等环节中的“小事”和细节,及时回应市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对创建的满意度。
以个人素养抓提升。城市之兴,居者皆有其责;城市之美,居者应尽其力。每个市民都是城市文明的“代言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体现个人素质,无不关乎城市形象。广大市民要树立不做文明城市创建的“旁观者”,争做幸福美好生活的“缔造者”的意识,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文明出行、文明停车、文明旅游等良好习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内心深处认同文明行为,恪守文明底线,用市民素质的提升拉高创建水平。
阳光照在我们身上,幸福投射在我们心里。一座城市有了更多文明细节,它才能更好地实现文明进步和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非一朝一夕之功,难以一蹴而就。只有一以贯之地坚持,持之以恒地努力,以“小细节”筑起“大文明”,市民的生活质量才能稳步提升,幸福指数才能感同身受,这座城市才会被厚植更深厚的“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