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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
延安中院与延安大学举行院校合作交流研讨会
提升法官理论素养 拓展学生法治思维
    ●签约仪式

  本报讯(通讯员 刘涵雨)“围绕弘扬延安精神、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时代精神,开展多角度课题研究,为延安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这是延安中院与延安大学日前举行的院校合作交流研讨会签约仪式上的内容。
  当日,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延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吕达双方签署了院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延安中院与延安大学双方将在双向合作交流基础上,完善法学实践与理论研究双基地,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法官理论素养,拓展学生法治思维。通过聘请法官担任兼职教授,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到法院实习,参与审判执行团队工作等方式,加强人员互聘和资源共享。
  刘群表示,制度化开展案例研讨活动,不断提高院校合作水平,是提升区域德法兼修、理实兼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延安法院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的重要内容。围绕深化双方合作,他提出一是主动将院校合作融入全市社会治理大局。自觉扛起促进延安法律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互联互动、推进法治人才培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政治责任,直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勇敢尝试、积极作为,为延安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二是突出合作重点,促进优势资源互补。探索实施聘请大学专家学者、优秀教师担任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特邀审判监督员,积极组织学术研讨会、开展模拟审判,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共同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促进法律人才培养。三是增强契约精神,深化务实合作。认真落实签约文件内容,建立健全法学专业信息共享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着力打造更加科学、便捷、畅通的司法实务理论支撑平台、人才信息集聚平台、科研成果交流转化平台,积极推动合作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司法决策,促进公正司法,推进改革创新。
  签约仪式后,刘群一行还参观了延安大学校史馆,从延安大学80余年光辉奋斗历程和办学成就中,体悟老一辈共产党员、知识分子不忘初心、注重教育、艰苦创业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最后,延安中院法官干警与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共同举行了第二期案例研讨会。延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武,民一庭、研究室、行政庭等部门负责人和延安大学师生代表共计16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