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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成立暨第一届参议会召开
(1939年1月17日—2月4日)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大礼堂
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合影

  1937年12月,边区经过选举产生了500多名边区议会议员。由于战争环境和其他原因,边区议会未能及时召开。1938年7月,首届国民参政会在武汉召开,并制定了省、市参议会的组织条例。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1938年11月2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训令,将边区议会改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所选出的边区议员改为边区参议员,并决定在1939年1月召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1939年1月6日至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县长联席会议,决定了边区政府各厅、处负责人。1月1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问题。毛泽东在会上发言指出:“六中全会后边区工作要有一个推动,要从边区议会做起,使边区能应付困难环境,造成对外友好的影响。因此边区议会要开,国民党攻击我们立异,我们为实行民主制度必须立异,否则不能表示我们的进步。会议名称仍用参议会好。(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会上说,重庆国民党方面来电,提出边区参议会是否改为准备会,并不向外宣传)边区问题解决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边区事情由我们办;(二)保证民主制度。”(毛泽东年谱)关于摩擦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之前选出的议员,一部分已经离开边区到前线去了,无法出席会议。边区政府决定召开各县议员复选会,由原选议员出席会议,互推原议员的50%出席边区参议会。考虑到选举产生的边区参议员,几乎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和工农进步分子,边区政府特聘了12名民主人士为边区参议员。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到会的参议员145名(其中有边区政府聘请的12名)。毛泽东、张闻天、陈云、王稼祥等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讲演。这次会议的议程有三项:
  第一,听取林伯渠的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讨论并通过《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及其他单行法规;
  第三,选举边区参议会和边区政府领导人员。
  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等,确立了边区抗日民主政治的基本法规。
  大会还讨论和通过了12件重要提案。其中有根绝汉奸、土匪,扩大地方武装案,统一战线动员案,发展国防经济案,工作人员参加生产运动案,发展国防教育、提高大众文化案,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案,提高妇女政治经济地位案等。这些提案,会后均由边区政府执行了。
  大会第一日,首先选举参议会正副议长,高岗当选为议长,张邦英当选为副议长。大会的最后一天,进行边区政府委员和参议会常驻参议员的选举。林伯渠当选为边区政府主席,高自立当选为副主席,林伯渠、雷经天、周兴、王世泰、高自立、周扬、曹力如、刘景范、阎红彦、霍维德、马锡五、王兆祥、贺晋年、李子厚、乔钟灵为边区政府委员。选举雷经天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选举高岗、张邦英、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子亮、王观澜、高述先为边区参议会常驻参议员。
  2月6日,边区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上决定高自立兼民政厅厅长;曹力如任边区政府秘书长兼审计处处长;周扬任教育厅厅长;刘景范任建设厅厅长,朱开铨为副厅长;张慕尧任财政厅代理厅长,艾楚南为副厅长;高岗兼保安司令,王世泰、周兴为副司令;周兴兼任保安处处长。边区第一届民选政府于是日正式成立。
  1939年6月,边区政府委员会决定曹菊如接替张慕尧任财政厅代理厅长,12月又决定南汉宸任财政厅厅长,霍维德任副厅长。1940年10月,决定由谢觉哉接替曹力如任边区政府秘书长,高自立兼任建设厅厅长,刘景范改任民政厅厅长。
  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召开,奠定了边区抗日民主政治的基础,保证和推动了边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并且为各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以至全国实行民主政治树立了榜样。这届参议会的不足之处是:政权机关领导成员中没有选进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参加。
  (选自石和平主编的《图说延安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