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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1日
为破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治方案
全国首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今日起正式施行
  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现在的光景越来越好,农村吃席不光讲究菜色多,也讲究健康安全、干净卫生。有了《条例》,我们做协管工作就更有理有据,也就能让大家吃得更放心。”宝塔区李渠镇刘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梁占利说。
  梁占利提到的《条例》是《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延安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超过88万人,占38.63%。虽然大规模宴席广泛存在于农村群众生活中,但是针对这种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一直是空白。
  2022年3月28日,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制定《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集体聚餐是农村人情往来的重要表现形式,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延安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立法领导小组,深入农村走访村民、流动餐车经营者、食品安全协管员、红白理事会等,展开充分调研,深入论证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延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秦进彪介绍,最终,《条例》在2022年11月24日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在今年3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批准。
  《条例》共26条,内容涵盖政府职责、部门职责、村(居)委会职责和举办者、承办者责任等方面,对食品安全标准和市场准入,厨师及其他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管理、操作卫生要求、人员培训、证照公示等进行了规定,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聘任、考核,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流动餐车备案登记管理作出明确要求。“《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破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秦进彪说。
  有了法律依据,农村宴席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景扬说,延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坚持市县所三级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法规宣传、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努力打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延安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