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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通知函
  铭馨苑小区未办理房屋按揭手续的各位业主:
  我公司已于2021年9月30日登报并且在小区公告栏通知接房,您未接房。后我公司发函通知您在收函之日起3日内办理该房交款或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等事宜,但您仍未在给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
  现您办理该房交款或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等事宜已超30日,我公司特函告通知您,解除与您签订的《铭馨苑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将您所购商品房另行出售,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函告
  

陕西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