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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携手共栽梧桐树 借风行船引凤来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问答实录(下)
  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秋提问“:财政部门在助企纾困、落实涉企减税降费政策、兑现助企纾困奖补资金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惠及市场主体的效果如何?”
  市财政局局长张炳赟回答:稳经济、促发展是财政重要的职能和任务,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是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的关键。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力做好助企纾困、落实各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
  在体制机制上,成立了退税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印发了《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分解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做到责任明晰化、工作时效化、服务便捷化。切实做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员”、资金保障的“服务员”、政策落实的“督导员”。
  在保障落实上,一是保障助企纾困资金,成立市级国有企业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安排纾困资金15亿元,2023年安排8亿元帮助市属国有企业化解短期资金链困难。二是做好税费政策宣传,深入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市场主体全面、及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全市共计办理退减缓税费78284户次、49.21亿元(含大规模留抵退税39亿元);2023年截至目前全市办理退减缓税费49561户次、2.53亿元(含大规模留抵退税4200万元)。三是兑现企业奖补资金,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技改、工业转型升级等财政奖补资金3931万元。其中,全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打造了“零跑动、即享受”的惠企服务新模式,今年以来累计兑现626户企业奖补资金2291万元。四是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支持力度,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总金额16.4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8亿元,占比90.14%。五是强化融资担保增信,持续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模式、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规模,实现“一增一降”。“一增”体现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实现13个县(市、区)全覆盖,全市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59亿元,新增18.5亿元,增幅22.3%,其中新增支小支农业务占比高达99%。“一降”体现在我们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49%,实实在在解决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在成效体现上,各项惠企纾困政策的全面落实,不断增强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增添了发展动力。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0.45亿元,同口径增长28.27%;2023年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1.7亿元,超年初预算3.7个百分点,增长6.9%,增收6.6亿元。二是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2023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涉税市场主体5948户,带动税收收入增长6.5%。三是“五上”企业数量持续增加。2022年“五上”企业净增177户,累计在库1768户;2023年6月底净增109户。
  下一步,市财政还将持续聚焦企业发展困境,提升服务效能,将各项惠企政策、扶持资金宣传好、落实好、保障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增加市场发展活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十、市场主体负责人杜修喜提问“:在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审批方面,市场主体反映存在消防验收审批难的问题。市住建局如何进一步增强验收标准透明度、提高审查验收效率、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鹏飞回答: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是在2019年7月1日由消防救援部门移交至住建部门的,我们住建部门是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和省住建厅出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陕西省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3个规范性文件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的。
  消防审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消防设计审查、房建市政类项目由我局工作人员核对规划文书、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报告的一致性,符合要求的即来即办;石化、电力等其他类项目由我局初审申报资料后,上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我局依据省住建厅审查结论出具设计审查意见。消防验收按照工程类别由市、县(区)住建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办法是由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和省消防技术专家库抽取的2至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归档标准》中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对照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和工程竣工图纸,现场核查消防施工及消防设备功能运行情况,形成验收意见。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的审批时限均为15个工作日。
  消防审验涉及石化、电力、住建等多个行业和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多项专业,涉及的标准规范有100多部,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看,感觉有几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消防安全的意识不强,一些项目为了赶工期、省资金,存在没有按规范照图施工的现象,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二是历史遗留项目情况复杂,现场整改难度大,存在反复整改、反复不到位的问题,影响验收效率;三是县区审验队伍力量薄弱,专业能力、技术水平不高。为了增强审验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审验效率,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质量和效率。一方面严守安全底线,严把审验关口,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坚决不予通过,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便民利企,抓好政策宣传、标准宣贯、信息公开、技术服务工作,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努力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重点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全面公开公示办事指引。在办公区域和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公示审验申报指引和监督电话,一次性书面告知审验办理要件和存在问题,做到申报流程及资料要求一目了然。二是加强标准规范宣贯。先后举办全市培训班7期、组织参加省厅线上线下培训26场,重点对新实施的验收标准规范进行宣贯,有效提高了全市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努力提高审验效率。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审验工作的意见》,从简化流程、容缺办理、限期整改、审验回避、交叉互审、严肃纪律六个方面予以规范。梳理出两次以上审验不合格项目13个,实行重点帮扶,邀请省厅专家面对面帮助解决问题,推动7个项目完成审验。四是主动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按照省市“三个年”活动要求,对全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开展全流程跟踪服务,前移审验关口,邀请省厅专家在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全程给予技术指导,提高一次性审验合格率。先后对高新区开发公司、延能化、万达、明发等企业建设的项目跟踪指导,推动顺利完成验收。5月份,我们召开了“保交楼”项目消防审验工作推进会,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推动2个项目完成验收。五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我市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部署开展了“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三年攻坚行动。省市推送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涉及消防手续方面的105个,已办结67个。
  消防审验工作,一头牵着市场主体的关切,一头牵着人民群众的安危。我们既要有高度负责的严谨态度,又要有主动服务的意识作风。今后,我们将以这次人大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标准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消防审验的效率,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方勇平提问:“人社局肩负着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的职责,在企业用工监察、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市人社局局长刘涛回答:在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中,我们牵头承担“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任务,采取了以下举措。
  第一,强化日常检查,提升企业用工水平。开展了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用工、求职市场环境。截至6月底,指导服务用人单位规范用工355家,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3家,劳务派遣机构221家,其他用人单位101家。依照省人社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了7家人力资源公司,4家公司今年未开展业务,3家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开展业务。
  第二,开展专项整治,兜牢劳动者社保底线。按照市委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与市税务局联合开展社会保险问题专项调研督导,就社会保险应参未参、应缴未缴和参保不规范、选择性参保等问题进行检查,坚决打击漏保、断保、脱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扩大全市社保覆盖面。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第三,突出重点领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设立“二维码维权直通车”。在工程项目现场,张贴“二维码维权直通车”,农民工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欠薪投诉,包抓项目的劳动监察员和被投诉企业劳资专管员,将第一时间收到投诉问题,及时化解处置,力争做到矛盾不扩大、不上交。二是加大日常执法力度。聚焦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以新开工和即将完工的工程项目为重点,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开展集中排查。建立了日常巡查、舆情处置、欠薪线索、案件查处4本工作台账,实行投诉案件处置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全面排查欠薪矛盾隐患,及时处置化解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经过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拉网式排查,发现了劳动合同不规范、个别项目少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各类问题9个,除个别县区未配备专用执法车辆外,其他问题基本整改完毕。截至6月底,全市共处理欠薪案件331起,其中立案17起,协调314起,为166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200万元。三是坚持推行源头治理。起草了《延安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探索由政府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用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治欠工作新局面,旨在破解农民工工资“没钱发、发给谁、怎么发”等难题,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全过程管理,实现全链条管控,形成监管闭环,努力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良好环境。
   十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志旺提问:市场监管部门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在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刘新光回答:近年来,我局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常态化,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先后获得了“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全省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环境综合指数连续四年均获全省第一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在去年年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市场监管指标在全省位列第2名。我们的做法: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了《延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18个市级部门、70项联合抽查事项纳入监管平台,实现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健全完善与事项清单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其中检查对象名录库24.02万户,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5614名,确保“一单两库”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部门联动,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做到市级成员单位覆盖率100%。近年来,全市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145批次,检查经营主体3.14万户。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78批次,检查经营主体1.48万户,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保证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信用融合,实现精准监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融合应用,对信用好、风险低的经营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靶向性不断提高,实现了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全市累计将1.26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03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办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5254件。四是结果运用,推进协同联动。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推进部门协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后续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处理结果全部公示,先后与相关部门在招投标、征信、评级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五是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市委督查计划安排,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督查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对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查,根据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工作进行指标量化,纳入考核,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不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社会公开、部门之间互认共享和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有力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抓重点,在推进综合监管上求突破。要勇于破除本位思想,坚持统筹协调,积极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在确保监管覆盖面的前提下,力争最大限度压减抽查频次、扩大跨部门综合抽查占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抓关键,在精准监管上出成效。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深度融合,各成员单位在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经营主体,实施不同频次、比例的抽查,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形成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监管态势。三是抓共治,在联合惩戒上见实效。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强化抽查检查结果互联、共享和应用,将违法失信信息及惩戒措施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推进部门间对违法线索抽查检查的推送与后续处理的衔接,用行政手段让违法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四是抓服务,在优化环境上做文章。要进一步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充分利用随机抽查与经营主体深度融合的有利机会,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中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十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燕提问:随着我市餐饮和旅游业的发展,“延安味道”已逐渐被人熟知。市商务局如何更好地服务餐饮企业,把“延安味道”打造成像沙县小吃一样的特色餐饮品牌?
  市商务局局长何振渊回答:从2021年起,为了提高延安地方特色美食的知名度,推动全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工作方案》,市商务局组织实施了“延安味道”系列美食品牌的培育建设工作。经过几年努力,已经和正在打造65个品牌示范店、9条美食街区,初步显现了聚集人气的吸引力、特色品牌的影响力、行业发展的带动力、经济复苏的提升力,使“延安味道”成为延安餐饮业的一张新的名片。
  7月8日,市委书记蒿慧杰在省委办公厅第225期《要情快报》“关于沙县小吃产业发展的成功之道”上批示:“延安小吃能否通过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集团化经营,打出品牌,形成一个产业?”
  沙县小吃的成功之处,一是在于定位精准,填补了低消费的空白;二是经历了20多年的打磨、创新、发展,具有制作工艺简单、经营品种少、受众地域广、可复制性强的特点;三是地方政府持久性的引导和支持。目前,沙县小吃在全国开设门店8.8万家,在6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门店174家,每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而“延安味道”的主要特点是,陕北地方特色浓郁、制作工艺相对复杂、刚刚起步不到两年、不是单一小吃而是一个系列美食的品牌,和沙县小吃相比,发展差距是明显的。
  “延安味道”要走沙县小吃的路子,需要更长的时间、更大的支持、更多的企业和人才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蒿慧杰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重点在五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是在生产标准化上持续用力。要加快制定《延安特色小吃制作工艺规程》的地方标准,对原料、配料、佐料、制作工艺、包装、仓储、运输等,统一进行技术规范。
  二是在特色品牌化上持续用力“。延安味道”作为公用品牌、集体商标,授权行业协会使用,去年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报,目前已进入审核阶段。下一步,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这个集体商标的包装策划、运营推广力度,强化实际使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企业申请注册个体商标,使安塞地椒羊肉、延长烤肉、南泥湾香菇面等一批特色品牌叫得更响更亮。
  三是在运营市场化上持续用力。要积极培育“延安味道”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些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化发展,形成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综合体。同时,要大力引导众多“小企业”竞相发展,支持一批品牌小吃在延安以外设立直营窗口、连锁门店。
  四是在人才专业化上持续用力。依托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餐饮行业协会,强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强化经营管理人员常态性培训,为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打牢基础。深入挖掘乡土人才,继承“老手艺“”巧做法”,把“小吃”做成“名吃”,把“小店”做成“名店”。
  五是在政策持续化上持续用力。落实已有政策措施,在创业贷款、技能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力度。探索设立“延安味道”产业发展基金,对在市内设立示范店的进行奖补,对在市外推广成效明显的进行奖励。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延安味道”特色美食项目,努力使“延安味道”系列美食走出陕西、走向全国、香飘四海。
   十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俊平提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我们是如何落实的?”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刘涛回答: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大概有三个方面:
  一、关于在线审批方面,我们建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县两级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事项均可全程网办。同时,实现与发改、住建等省市专网互联互通,解决了项目单位多次申报、重复提交资料等问题。截至2023年6月底,共受理项目8096个,审批事项17845项,办结14897项。
  二、我们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全流程服务。同时,成立“张思德为民服务队”,提供专项咨询,助力服务,还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兜底服务。所有这些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关于创新审批方法提高审批效率方面,延安是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我们创建了“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在全国、全省被推广,即: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个部门。创新推出了“拿地即开工“”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特别是今年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我们在全省率先实施开工许可“一次办”审批改革,将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三证同发”,该措施在《陕西日报》予以专题报道,市委书记蒿慧杰也给予了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间8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间50个工作日,较国家规定的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均压缩了40个工作日。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在全市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图审系统,增加施工图“网上审图”“线上反馈“”数字化归档”等功能,不断简化项目开工前的一系列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十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景提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的政策优惠条件。我市在落实法律规定方面是如何做的?”
  市招商局局长刘炜回答: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三个年”活动的有力抓手。做好此项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招商部门更是责无旁贷。下面我从四方面就《条例》贯彻和43条相关规定落实情况作汇报和回答:
  一、全市招商引资及产业扶持政策制定情况。
  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文件是吸引资金、资本和项目的重要抓手。从总体数量看,目前经过我们招商部门了解和初步统计,全市共制定涉及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专门的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共29个。从制定主体看,分为三个层面:市级,市级部门,县(市、区)、管委会。其中:县(市、区)、管委会出台18个,市级出台11个。县(市、区)、管委会大多集中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级主要集中在产业政策扶持激励。从政策内容上看,主要体现在土地出让、设备购置、要素保障、产业扶持、产值效益、财税奖补、科技创新、外资引进、上市奖励、基金支持等方面。近几年通过制定出台这些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产业扶持政策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条例》43条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落实好43条规定,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1.深刻领会,认真学习,做好条例宣传。一方面组织全市招商系统干部率先学、带头学,认真领会《条例》七章77条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向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积极宣传,不断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普及率,让大家知道、学到、做到,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招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2.出台文件,提出要求,做细规范指导。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延安市招商引资工作全流程指导意见》,对各招商主体招引项目的谋划储备、前期研判、服务保障、承载能力、项目落地、风险防范、考核奖励等全流程提出明确规范要求,也就是对项目从招引落地到投产运营,再到政策兑现进行全方位规范指导。在大力鼓励各招商主体单位积极制定各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求制定优惠政策要充分考虑自身资源承载能力和财力条件,严禁不计成本、不计回报,拼政策、拼资源、拼地价、拼补贴。特别是要求优惠政策要审慎承诺刚性兑现,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但未履行投资义务,要保留追偿权利。
  3.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做实严格把关。一是结合实际,实事求是谋政策。在谋划招商引资政策时,坚持“三不”:不干超越现阶段的工作,不做超过自身承载能力的承诺,不上“两高一低”的项目。二是集思广益,规范程序定政策。严格按照“部门起草、征求意见、合法审查、会议研究、集体决策”的程序来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查出政策。各县(市、区)、管委会制定的招商引资政策除由同级党委、政府审查审定外,还应报市招商局审查。市级层面出台的奖励和支持政策,除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外,还要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再报请市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总体上看,我市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中,目前还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没有作出虚假承诺的情况。但是也存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精准性不够、针对性不强、聚焦产业链不够有力、对企业吸引力还不强等问题。
  三、优惠政策及产业扶持措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上半年,在各招商主体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各项优惠措施的政策保障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总体低开高走、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1-6月份,全市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53个,同比增长27.42%;总投资2139.8亿元,同比增长24.43%;到位资金564.98亿元,同比增长21.28%。完成市级目标考核任务的54.18%,完成省级目标考核任务的61.87%;利用外资(FDI)273万美元,实现“零”突破。
  1-6月份,新签约招商引资合同项目325个,总投资849.21亿元,到位资金335.22亿元,项目数、总投资、到位资金同比增长分别为19.93%、84.32%、40.39%。
  1-6月份,全市93支招商小分队和3个驻外机构累计开展各类招商引资活动362场次,接待来延企业655家,外出考察企业824家,达成合作意向237个,外出考察、接待企业及达成意向同比增长均在3倍以上。全市553个招商引资项目开复工551个,开复工率达99.64%。
  四、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以此次询问为新的起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实现“招商引资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快速增长”。一是在条例落实上做到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特别是要聚焦我市11条重点产业链,制定出台相关针对性优惠政策,增强对国内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在招商引资重点上做到六个发力。即在项目谋划储备上发力,在创新招商方式上发力,在开展投促活动上发力,在推进项目落地上发力,在扩大对外开放上发力,在招商队伍建设上发力。
  总之,招商引资工作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难做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人人都是招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才、企业、项目和资本来延安投资兴业,向延安汇聚集聚,奋力谱写延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十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晓茹提问:“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在办理中如何规范交易程序,方便交易主体办理,预防人为干扰,做到公平公正?”
  市发改委主任刘凯回答:市发改委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主管部门,长期致力于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探索务实管用的管理措施,不断优化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一是推行全程网办。从发布招标公告到预约交易场地、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发放中标通知书等流程,全部采取网上办理、电子化运行,全程留存资料,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干预。二是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企业无需到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在网上即可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降低了评标环节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标的公平公正性,截至目前已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5个。三是推行电子保函。上线运行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实现数字证书跨区域、跨平台互认,截至目前已开具电子保函9笔,担保金额4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四是在全省率先上线部署运行电子监管系统,为各级行业监督部门、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提供在线监督通道,实现项目交易全过程监管、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