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经过20年的革命斗争锻炼,1941年时已经成为拥有80万党员的全国性大党,它有着50万八路军、新四军和10余个抗日民主根据地,领导着敌后一万万以上的同胞,为争取民族独立、领土完整和民主自由而不懈努力。党的发展壮大,不仅是全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的决定因素,并且已经成为全世界政治生活中重要的因素之一。这就要求我们的党要更进一步地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同的布尔什维克的党,要求全体同志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之下,成为有机的整体。因此,巩固党的主要工作是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更加增强自己的党性。
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上作报告时曾说:“党的总路线是正确的,是没有问题的,党的工作也是有成绩的。党有几十万党员,他们在领导人民,向着敌人作艰苦卓绝的斗争。这是大家看见的,是不能怀疑的。但是,我们党内有没有问题呢?党内还普遍存在着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的歪风邪气。比如,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着粗枝大叶,不求甚解,自以为是,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许多同志还不了解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真理,还不了解系统的周密的社会调查是决定我党政策的基础,还不知道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了解情况与掌握政策,而情况如不了解,政策势必错误;还不知道粗枝大叶,自以为是的主观主义作风,就是党性不纯的第一表现。”(《毛泽东选集》《整顿党的作风》)
此外,违反党性的倾向还表现在:政治上的自由行动,不尊重党的决定,随意发言,标新立异;在组织上表现为: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强调独立活动,反对集中领导;在思想意识上表现为:发展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来反对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一切从个人出发,一切都表现个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自高自大,自命不凡,风头主义等等。上述种种表现,严重地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对此,毛泽东严厉批评说:“这种作风,拿了律己,则害了自己;拿了救人,则害了别人;拿了指导革命,则害了革命。总之,这种反科学的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主观主义的方法,是共产党的大敌,是工人阶级的大敌,是人民的大敌,是民族的大敌,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他强调:“只有打倒了主观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才会抬头,党性才会巩固,革命才会胜利。”(《毛泽东选集》《改造我们的学习》)
中共中央针对党内这些表现,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做出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认真分析了在我们党内产生上述违反党性的倾向的原因,认为当时我们党所处的环境,是广大农村的环境,是长期分散的独立活动的游击战争的环境,还因为党内小生产者及知识分子的成分占很大的比重,党的理论水平还是非常的低,党的教育还是非常薄弱。因此,为了纠正这些违反党性的倾向,制定了六条办法,要求全体党员贯彻执行。这六条办法如下:
(一)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
(二)更严格的检查一切决议决定之执行,坚决肃清阳奉阴违的两面性的现象;
(三)即时发现,即时纠正,不纵容错误继续发展,才更能挽救干部,不使工作受到损失;
(四)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
(五)要用自我批评的武器和加强学习的方法,改造自己使适合于党与革命的需要,求每个党员特别是每个负责领导的干部,都深刻反省自己的弱点,把党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任何人都不应有自满自足,自私自利的观念;
(六)最后,决定从中央委员以至每个党支部的负责领导者,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决定精神,1941年9月6日,《解放日报》发表了《加强党性的锻炼》的社论。(选自石和平主编的《图说延安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