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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
大力弘扬延安精神
阚延军
  弘扬延安精神是各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大力宣传、认真践行延安精神。
   一、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非常重视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多次对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作出重要论述,号召全党全社会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
  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延安精神培育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
  2020年9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的贺信中指出,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老一辈革命家和老一代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培育形成的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希望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研究、大力宣传、认真践行延安精神,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022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指出,在延安时期形成和发扬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培育形成的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是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代代传承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博大精深,思想深邃、意义深远,为我们做好弘扬延安精神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延安精神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人崇高品德和伟大情怀的集中体现。延安精神也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民族精神的升华,是革命精神的传承,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是中国人民英勇奋斗、奋发图强精神的集中体现。延安精神为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丰厚滋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因此,新时代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赋予延安精神新的时代内涵,阐释新的时代价值,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让延安精神在革命圣地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
  (一)新时代弘扬延安精神,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新时代弘扬延安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坚持守正创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新的实践中推进理论创新,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新时代弘扬延安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新时代弘扬延安精神,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就要坚持自信自立,独立自主,奋发图强,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发扬奋斗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发扬勤俭节约精神,勤俭办一切事情,树立俭朴、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明确任务,用情用力做好弘扬延安精神工作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新中国的摇篮,延安精神的发祥地,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传承好、弘扬好延安精神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担当。市、县两级延安精神研究会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延安精神研究会的指示,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一)确立奋斗目标。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奋斗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弘扬延安精神为己任,发挥优势,彰显特色,深入研究、大力宣传、认真践行延安精神。实现研究工作成果丰硕,宣传工作独具特色,践行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继承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努力使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今年争当全省先进,明年争创全国一流。为全国弘扬延安精神工作提供先进经验,引领全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发展。让弘扬延安精神成为各级组织的工作常态和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矢志不渝做延安精神的坚定传承者、大力弘扬者和自觉践行者。要勇立时代潮头,争当全国弘扬延安精神的排头兵、领头雁,吸引全国更多的人来延安考察学习,展示延安精神的独特魅力,展现延安在新时代的美好形象,进而带动延安文化、旅游、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激励全市人民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为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革命圣地发展进步鼓劲加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光添彩,贡献延安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书写新时代延安的绚丽华章。
  (二)明确工作目的。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用延安精神弘扬延安精神,用情用力做好延安精神研究、宣传、践行工作,主要达到四个目的。
  1.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深入人心。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成为干部职工的思想遵循和行为准则,用延安精神武装头脑,提升境界,开拓格局。干部群众不断增进对延安精神的情感认同和思想认同,行动更加自觉,实践更加主动。
  2.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充分彰显。干部群众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加牢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干部群众思想更加解放,观念进一步更新,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坚定,廉洁从政、勤勉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发扬光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干事创业、战胜困难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3.延安精神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全市干部群众在延安精神的感召下,焕发出奋发有为的激情和推动发展的力量,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更加优良,办事更加高效;企业效益进一步提高,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发展更加科学;乡村进一步振兴,主导产业不断壮大,农民生活更加富裕。
  4.延安精神示范基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总结推广示范基地的经验和做法,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在全市各行各业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形成群众性的弘扬延安精神热潮,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全市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良好,人民幸福。
  (三)完善工作思路。做好弘扬延安精神工作,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深入研究、大力宣传、认真践行”的指示,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实抓小抓具体,推动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新里走。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从整体上提高全市弘扬延安精神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六抓”,实现“一提高”,推动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高质量发展。
  1.抓机构,夯实基础。各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及办事机构要实现“六有六落实”,即有名有实、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理事,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工作职责。
  2.抓队伍,壮大力量。着力抓好会员、专家、宣传三支队伍建设,壮大弘扬延安精神队伍的力量。一是大力发展会员。按照研究、宣传、践行延安精神的职责要求,放宽视野,扩大范围,注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街道、生产一线、民营经济组织等领域中发展会员。引导会员争做弘扬延安精神的宣传员、示范员,矢志不渝做延安精神的坚定传承者、大力弘扬者和自觉践行者。二是建立专家库,发挥好专家在研究上的引领作用、决策上的智囊作用、工作上的指导作用、落实上的监督作用。三是组建宣传队伍。成立报告、宣传、文艺演出三种类型的宣传队伍,发挥好宣传队伍运用形象、直观、生动的方法宣传的作用,增强感染力和传播力。
  3.抓示范,引领发展。通过推动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从总体上提升全市弘扬延安精神的能力和水平,掀起群众性的弘扬延安精神热潮,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推动全市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
  4.抓研究,拓展领域。通过举办主题论坛、学术讨论会、编印报刊资料、开展征文活动,打造研究平台,深入阐释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探讨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红色资源的挖掘整理和先进典型的总结提高上,生动具体展示延安精神,发扬光大延安精神,引领弘扬延安精神工作走实走新。
  5.抓宣传,扩大影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更加注重通俗化、大众化,多维度、全方位传播弘扬延安精神,构建报、刊、台、网、微、端、屏理论传播矩阵,同时要发挥好革命旧址、纪念馆、博物馆的宣传作用。深入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五进”活动,不断扩大延安精神的影响,拓宽宣传范围,深化教育效果,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求实效。
  6.抓践行,彰显魅力。树立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开拓创新、发奋图强,践行延安精神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力量,彰显延安精神的时代魅力。
  三、打造载体,扎实推动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深入开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按照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我们从今年初就开展了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为了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要求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全市弘扬延安精神能力和水平的平台载体和有效抓手。中、省、市领导对创建工作非常关心和重视,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介绍了延安的经验;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多次来延安调研指导,并向市委提交了推广延安创建工作经验的专题报告,要向全省全国推广延安的做法和经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蒿慧杰在创建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宏兰经常过问指导创建工作,要求做好提高和宣传工作。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多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组织县(市、区)和市上创建单位现场观摩,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各县(市、区)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心尽力做好工作。按照中、省、市的要求,具体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具体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创建工作的几个主要环节。要按照中、省、市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1.县(市、区)研究会的主要工作环节。
  (1)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按照市上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办法,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范围、创建内容、创建标准、工作程序、日常管理、组织领导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创建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据。
  (2)确定创建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那些工作基础好,领导重视,服从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指导,积极完成弘扬延安精神工作任务的单位作为创建单位。
  (3)审批创建单位的创建方案。
  (4)参加创建单位的动员会。
  (5)到创建单位具体指导。
  (6)总结验收。
  (7)下发文件,命名授牌。
  (8)申报市级创建示范基地。
  2.创建单位的主要工作环节。
  (1)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经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创建工作大体按四个阶段安排,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各阶段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是思想发动阶段。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宣读创建方案,干部群众代表发言、研究会领导指导讲话、创建单位主要领导动员讲话,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是集中学习阶段。利用3至5天时间,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至少组织一次报告会、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参观一次革命旧址、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好个人自学,每人记写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是改进工作阶段。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学习、制度机制、落实措施、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通过创建工作促进业务发展。
  四是总结验收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填报相关表册,申请命名挂牌。
  (2)成立开展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
  (3)营造创建氛围。
  (4)配备学习资料和电教设备。
  (5)召开动员会。
  (6)组织集中学习。
  (7)制定改进工作方案。
  (8)形成总结验收材料。
  (9)总结提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级创建上一级的示范基地。
  3.创建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创建工作要在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环节不能少,步骤不能减,标准不能降,程序不能缺。
  (2)要把创建工作与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抓创建工作,促业务发展,克服“两张皮”“单打一”现象。
  (3)各县(市、区)创建县级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单位掌握在20个左右,并在今年10月底以前择优推荐10个左右的单位作为市级示范基地报市延安精神研究会,推荐命名市级示范基地的,首先要创建为县级示范基地,市延安精神研究会从市级示范基地中择优上报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和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逐级申报、命名授牌。
  (4)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要掌握两条基本标准:一是干部职工群众充分理解和掌握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思想受到教育,觉悟明显提高;二是单位的业务工作明显进步,在综合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5)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在创建过程中到创建单位的调研和检查指导不少于4次。
  (6)在创建过程中,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和弄虚作假。
  (7)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搞好工作协调,上下联动,及时沟通解决具体问题,避免走弯路,搞重复,劳民伤财,造成浪费。
  四、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抓好今年的工作
  要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部署,抓好四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延安精神的研究工作。要加强对延安精神丰富内涵的阐释,深入探讨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把重点放在挖掘延安的红色资源、总结弘扬延安精神的先进典型上。
  1.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会员要达到100名以上,并在今年8月底以前向市上推荐10名以上的市研究会会员人选;市延安精神研究会会员要达到300名以上。
  2.建立专家库。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都要建立10名以上的延安精神研究专家库,市上要达到50名以上。
  3.拓展研究平台。市、县(市、区)每年要举办一次研究、宣传、践行延安精神的研讨会,开展学术研究和工作交流。
  4.整理研究成果。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编印一本研究成果汇编。内容包括研究论文、红色资源挖掘整理、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工作经验交流。
  5.打造研究载体。各县(市、区)都要创办一份延安精神研究杂志,或在县上其他刊物上开设延安精神研究专栏,每年发稿不少于6次,并报市上50份;或编印延安精神研究活页材料,每年不少于6期。
  (二)大力宣传延安精神。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更加注重通俗化、大众化,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延安精神宣传活动,使干部群众在活动中受到启发,在感触中受到教育,精神得到洗礼,思想得到升华。
  1.组建队伍。各县(市、区)都要组建延安精神报告团、宣讲团、文艺演出团,队伍保持相对稳定。
  2.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每年至少巡回全县所有乡镇(办事处)开展一次报告(宣讲、文艺演出)活动。
  3.开办专题(栏)。县(市、区)要在电视台长期开办“弘扬延安精神”专题节目,每年播出节目不少于6次。
  4.设置宣传橱窗。市、县(市、区)都要设置延安精神宣传橱窗,每年更新内容不少于6次。
  5.开通微信公众号。市、县(市、区)都要开通一个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工作动态和信息。
  (三)认真践行延安精神。弘扬延安精神,前提是学,关键是懂,目的在用。要把延安精神最新研究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及时转化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把热情引导到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上,使之成为干部群众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
  1.树立典型。全市每年评选30名左右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开拓创新、发奋图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每年在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向市上推荐两名先进典型(先进集体、个人各1名),由市上命名表彰。
  2.宣传典型。利用报刊、电视及新媒体对先进典型广泛深入宣传,用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干部群众。
  3.推广典型。组建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推广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
  4.学习典型。开展干部群众学习典型活动,激励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五、发挥主动,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
  延安精神研究会承担着研究、宣传、践行延安精神的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延安是延安精神的发祥地,弘扬延安精神各项工作理应走在全国前列。只有付出百倍的努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强化学习。坚持不懈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抓好“六有六落实”,全力推动延安精神研究会及办事机构“有名有实、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理事”。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工作职责,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三)发挥好组织指导服务协调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经常向党委报告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要主动与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企业主管单位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发展。要加强各级延安精神研究会之间的联系,上下联动,从整体上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市、县(市、区)要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先进表彰活动,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把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作者为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