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是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国防、热爱部队”的浓厚氛围,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延安市财政局、延安市司法局、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文化旅游、公证法律服务优待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享受文化旅游和公证法律服务优待。
《通知》规定,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及文职干部证的现役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免费参观游览延安市行政区域内革命旧址(居)、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等,景区内其他收费项目除外。延安市户籍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办理涉及民事法律行为类、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公证事项中30项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