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2月,在开展整风运动期间,中共中央各部委和延安的一些机关、学校开始了审查干部的工作,这在当时中共队伍迅速扩大、国民党加紧特务活动的条件下,是必要的。但是,在审查干部中对敌情作出过分的估计,把审干工作主要视为锄奸、反特斗争,并把一些干部思想上、工作上的缺点错误或历史上尚未弄清楚的问题,轻易地怀疑为政治问题以至反革命问题,并采取逼、供、信的错误方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以“抢救失足者运动”为代表的反特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
1942年11月,中央总学委副主任康生提出在共产党内有国民党特务活动。同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上宣布:整风不仅要弄清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思想(半条心),而且要弄清革命与反革命(两条心),要注意反特斗争。从12月开始,审干工作主要是进行反特斗争。不过,这时的反特斗争还是秘密进行的,并且局限在少数机关和少数人中。1943年4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对敌情作了夸大的估计。该《决定》指出:“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立与我党大量发展党员以来,日寇与国民党大规模地施行其特务政策,我党各地党政军民学机关中,已被他们打人大批内奸分子,其方法非常巧妙,其数量至足惊人。”《决定》要求在审查干部和反特斗争中,“应开始着手选择确有证据的内奸分子,开展群众斗争”。《决定》发布后,中共中央直属单位和中央军委直属单位在延安召开有两万多人参加的工作人员大会,由已经“悔过自新”的“特务”在大会上坦白交代。这表明,延安的审查干部和反特斗争由秘密转到公开进行,由少数机关、少数人转变成群众性的运动。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肃清内奸问题。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反内奸斗争委员会,以刘少奇、康生、彭真、高岗为委员,刘少奇为主任。7月15日,专门负责审干工作的康生在延安干部大会上作深入审干的动员报告,提出开展“抢救失足者运动”。此后,混淆敌我界限,严重逼、供、信的错误进一步扩大,造成冤、假、错案,使不少同志无端地受到怀疑、伤害或关押审讯。在延安,仅半个月就挖出了所谓特嫌分子1400多人,许多干部惶惶不可终日。在这其中,就有康生在社会部所属的西北公学制造的一个典型案件,即所谓张克勤事件。
1943年4月10日以后,审干由内部转为公开,开展了群众性的坦白运动。首先让“坦白典型”张克勤到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八路军大礼堂、绥德师范等单位去作“坦白”报告,进行“现身说法”。张克勤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在西北公学召开的号召坦白的大会上,一个一个地盯着看,看着谁像,就叫谁承认是“特务”,承认了“特务”就叫你上台“坦白”,结果大礼堂坐着的一大半人都成了“特务”。在杨家岭大礼堂主席台上,康生对张克勤说:“我就看透了,你们甘肃党是红旗党,你要好好作报告,感召失足者坦白,这是你立功的好机会。”此后,各系统、各单位纷纷掀起“坦白”高潮,假坦白越来越多。在“坦白”高潮中,埋下了冤、假、错案的种子。
针对已经出现的审干中“左”的倾向,1943年7月1日,毛泽东写信给康生,明确提出防奸工作的两条路线:“正确路线是:‘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错误路线是:‘逼、供、信。’我们应该执行正确路线,反对错误路线。”并指示,将此批语刊登在《锄奸经验》第六期上,以引起重视。1943年8月1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重申了同年7月1日毛泽东给康生信中提出的审查干部的九条方针,以及“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严禁逼、供、信”的精神。决定指出:“如果是冤枉了的或被弄错了的,必须予以平反,逮捕的宣布无罪释放,未逮捕的宣布最后结论,恢复其名誉。”“只有少捉不杀,或少捉少杀,才可保证最后不犯错误。留得人在,虽有冤枉可以平反(确实冤枉的必须平反,绝无犹豫余地),多捉多杀,则一定会犯不可挽救的错误。”
为此,从1943年底开始,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甄别工作。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甄别工作,到1945年春,延安各机关学校的甄别工作已基本结束。就2475人的初步结论看,大致是:属党外政治问题的占30%左右,其中叛徒、特务、自首三项约占10%;属党内错误问题的约占40%左右;属完全被弄错的约占26%左右;保留问题的约占4%。毛泽东了解这些情况后,曾多次公开承担过责任。1944年9月14日,关于山东审干问题,毛泽东复电罗瑞恒、黎玉、萧华,指出:“延安审查干部经验中,在初期有许多是过左的,后来已纠正,你们不要重复,山东应该稳重谨慎地去做,凡无充分可靠证据,不要轻信某人为特务,要把特务、叛变、自首、党派及犯错误等项分别看待,严重嫌疑分子(有证据者)可以暂时逮捕候讯,但为数应极少,尤要坚持一个不杀方针。”(选自石和平主编的《图说延安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