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大燕 通讯员 韩慧 李文阳
编者按
为向基层有效传导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压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震慑,根据市委、市政府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会精神,依据市委文明委《流动红黑旗和红黑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市已发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流动红黑旗6期,共30面红旗、8面黑旗。
本报从即日起开设“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流动红旗黑旗评比——挂红旗 好光荣”专栏,每周推出一个典型,报道该典型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助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面小小的流动红旗,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肯定。
今年以来,志丹县市容市貌正在悄然发生“蜕变”。街道更加整洁了,车辆停放更规范了,小摊小贩乱摆放造成的“脏乱差”不见了……“蜕变”的背后是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严管理、勤巡查、强服务的不断努力。
该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人民城市人民建、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精细化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出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越来越精细,我们这条街变得越来越漂亮了,住在这里感觉很幸福。”附近居民薛女士为正在十字街文明执法的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以前,这里商铺多、人流量大,流动摊贩非常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与薛女士一起逛街的张女士同样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十字街规范多了,商户文明经营,群众有序停车,再也不是乱糟糟的了。”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宋建秦介绍说:“我们分了三个中队,以疏堵结合的方法,对城区‘野广告’和门头牌匾开展治理,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在清理流浪犬,管理洗车场、夜市等方面也都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小组。”
如果说扮靓市容市貌是美化城市的“面子”,那么做好日常管理就是提升城市的“里子”。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持续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积极推行“首违不罚”执法模式,扎实推行“721”工作法,下大力气在整治流动商贩、店外店经营、野广告和门头牌匾治理及流浪犬管理等方面动脑筋、想对策、出实招,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流动商贩的管理,指定临时便民摊点,划定经营区域15处,清理无人管理、老旧破损门头牌匾39处。执法人员将“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确保市容市貌、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增强了城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乱张贴的小广告没有了,街道的卫生干净了,大家的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也有了明显提升。”居民康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持续在公共服务增效能、市政设施强基础、市容秩序添文明、环境卫生提品质、园林绿化创精品、综合执法争一流上下功夫、做文章,精细化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林忠表示,这面流动红旗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也对我们今后高质量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在流动商贩整治、野广告牌治理、流浪犬管理等工作上持续加大力度,用扎实的工作作风把这面流动红旗长久留在县城,为志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贡献城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