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全市“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代表观摩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建工作 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新中国的摇篮,延安精神的发祥地,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延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武器。我市自今年3月开展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以来,在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正确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市、县(市、区)两级延安精神研究会和各创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社会的一致称赞。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坚持不懈地把我市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全市弘扬延安精神工作走实走深走新。
一、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延安精神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深刻论述延安精神,并对各级延安精神研究会作出了“深入研究、大力宣传、认真践行”延安精神的重要指示,号召全党全国要把延安精神“代代传承下去”。开展“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就是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各级领导对延安的创建工作十分关心重视,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领导要求延安弘扬延安精神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媒体上介绍了我市创建工作的做法,在全国性的会议上我市介绍了经验;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对我市的创建工作格外关注,会长梁宏贤,副会长周德喜、王东、康仲涛、宦洁等多次来延安调研指导,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向市委提交了推广延安创建工作经验的报告,还准备近期在我市召开全省创建工作现场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蒿慧杰在省上的创建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宏兰经常过问创建工作,并进行具体指导。市委印发了用延安精神教书育人的实施方案,市委宣传部起草了弘扬延安精神的文件,待市委审定后下发。市政府严汉平市长专门给市延安精神研究会拨出经费,支持创建工作。上级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既是对我们的重视支持,也是一种期望和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开展“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于落实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对于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对于从整体上提升全市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加倍努力,奋发进取,履职尽责,做好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落实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创建工作要与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干部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有机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发挥好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弘扬延安精神工作走实走深走新,为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三、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
开展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一是为了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推广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掀起群众性的弘扬延安精神热潮,让延安精神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二是为了推动创建单位业务工作的发展。创建工作要围绕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促进单位业务工作进步,抓创建、促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让延安精神的时代魅力充分彰显。三是为全省、全国提供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先进经验。总结提升我市创建工作的经验,引领全省、全国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发展,无愧延安精神发祥地盛名,不负革命圣地光荣称号。通过创建工作,延安精神和革命圣地延安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深入人心,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不断彰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成为人们的思想遵循和行为准则。四是让延安精神示范基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延安成为全国弘扬延安精神的排头兵、领头雁,吸引更多的人来延安参观学习,进而带动全市旅游、文化、加工、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为革命圣地发展进步鼓劲加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光添彩,贡献延安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书写新时代延安的绚丽华章。
四、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标准
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的标准主要有四条:
一是干部群众对延安精神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坚持用延安精神武装头脑,提升境界,开拓格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延安精神干事创业,增强弘扬延安精神的自觉性和创造性,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是创建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明显进步。用延安精神真抓实干、推动发展,业务工作走在同行业前列,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前茅,为延安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
三是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弘扬延安精神先进经验。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影响了全市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的发展。在延安精神的研究、宣传、践行方面成果丰硕、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影响广泛。
四是形成了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度健全、措施具体、机制完备、落实有力,实现了对延安精神常抓常学常用,做到了经常部署落实、经常深入学习、经常弘扬践行,弘扬延安精神成为单位的工作常态和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
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大体安排两年左右时间,分批进行,逐级申报。到2024年6月底之前,全市创建成200个左右的县(市、区)级示范基地,100个左右的市级示范基地。在此基础上,择优逐级申报全省、全国示范基地,2024年底基本结束。每个县(市、区)要在今年底以前创建成20个左右的县级示范基地,从中择优推荐上报10个左右的市级示范基地。创建类型分为“弘扬延安精神研究示范基地”“弘扬延安精神宣传示范基地”“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示范基地”。研究示范基地主要在高等院校、党校、干部学院、科研单位开展,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教学、培训、科研互相促进,相得益彰,鼓励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宣传示范基地主要在新闻媒体、宣传文化、文艺演出、旅游景点、窗口服务行业、革命纪念地、陈列布展等单位开展,扩大延安精神的影响,增强宣传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用直观形象、生动具体的表现形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进对延安精神的情感和思想认同,在潜移默化中思想得到升华,境界不断提高,精神受到洗礼,灵魂日益净化,行动更加自觉,实践更加主动;践行示范基地主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社会组织、生产一线中开展,聚焦主责主业,取得实绩实效,创造一流业绩,业务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六、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
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工作每批大体安排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分为思想发动、集中学习、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总结申报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思想发动阶段。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及办事机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宣读创建方案,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群众代表作表态发言,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领导要参加会议并作指导讲话。创建方案要经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创建单位要向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报送《延安市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申报表》。思想发动阶段还要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在单位大门、院落、楼宇、楼道、墙体、会议室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弘扬延安精神的宣传标语、图片等,要做到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反对低俗和奢华。同时,要准备好充足的学习资料和必要的电教设备。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指导创建单位营造氛围,配备学习资料和电教设备。
2.集中学习阶段。组织干部群众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精神,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和市委相关文件,专家学者关于延安精神的论著。并至少组织一次报告会或宣讲会,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参观一次革命旧址,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好个人自学,每人记写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在集中学习阶段要到创建单位检查调研一次,协助创建单位开展延安精神专题报告会和宣讲会。
3.制定改进工作措施阶段。创建单位要在集中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深入基层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存在问题,对照弘扬延安精神的要求,重新审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制度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升目标任务,修订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发展。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在改进工作阶段到创建单位开展调研,了解情况,总结经验。
4.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创建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在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对弘扬延安精神工作常抓常学常用,经常部署落实、经常深入学习、经常弘扬践行的“三常”机制,落实安排部署、健全制度、改进措施、检查落实、总结提高的“五有”措施,开展践行延安精神的具体活动,坚持经常、注重实效,形成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到创建单位调研指导一次,推广成功经验,督导长效机制落实。
5.总结验收阶段。创建单位要按照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要求,对创建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工作程序和资料,并向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提出申请命名的书面报告(一式五份)。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到创建单位检查验收,下发文件,命名授牌,并根据相关规定,择优申报上一级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
七、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基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区)和创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务求取得实效,并注意解决好七个方面的问题。
1.抓好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要在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统一安排和具体指导下进行,要按照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创建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据。已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市上的《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正在进行和将要开展创建的单位,要按照市上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创建工作要按照市上《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环节不少,步骤不减,程序不缺,标准不降。
2.加强具体指导。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把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领导重视、愿意承担创建任务的单位确定为创建单位。在创建工作过程中,每个阶段都要到创建单位调研指导一次,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反对铺张浪费和弄虚作假。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和各创建单位加强联系沟通,搞好服务协调,避免走弯路、搞重复。
3.注重创建实效。各创建单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创建工作和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群众思想教育等工作有机融合,围绕业务开展创建。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做到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抓创建工作,促业务发展,用创建推动业务工作,用业务成效检验创建工作。克服“两张皮”“单打一”现象,做到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4.加强舆论宣传。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和各创建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好的做法,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全市的弘扬延安精神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5.逐级申报命名。县(市、区)单位申报市级示范基地的,要先创建成县(市、区)级示范基地,由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从中择优申报市级示范基地。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推荐申报市级示范基地的,要形成书面申请报告和推荐申报市级示范基地名单(一式五份),并要有创建单位的申报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申请报告、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示范基地命名授牌文件(一式五份)。市直及中省驻延单位创建市级示范基地的,由创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审定。各县(市、区)要在今年分别创建成20个左右的县(市、区)级示范基地,并从中择优10个左右,推荐申报市级示范基地。市延安精神研究会从市级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
6.深入开展“五进”活动。要把创建工作与“五进”活动相结合,推动延安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
7.加强日常管理。已创建成示范基地的单位,每年要书面报送一次弘扬延安精神工作总结,营造和保持弘扬延安精神的浓厚氛围。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每年要对已命名的示范基地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对在弘扬延安精神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合格的,继续保持称号和荣誉;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撤销命名,收回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