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练兵 1946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练兵的指示》,要求各地必须抓紧练兵工作,立即下令全军练兵,上级督促检查,练兵内容为军事上练三大技术(射击、刺杀、投弹),练守城,练夜战,政治上提高战胜顽军、保卫解放区之决心与信心。经过大练兵,我军军事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战术素养不高。1946年12月24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央军委的《关于练兵和训练干部的指示》,要求全军“在每一个战役或战斗结束后,干部战士应本着团结与互助互学的精神,从指挥上、战术上、技术上、各兵种协同上、各部门工作配合上,进行检查和总结”。全军各部队遵照这一指示,采取群众评议和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经验总结。西北野战军在阵地上召开“诸葛亮会”,研究敌情,研究打法,被毛泽东向全军推广实施,成为我军军事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
(选自傅瑞珉编《红色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