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1日
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将全民族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耕者有其田”政策,并指出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规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一般不是无偿没收,而是通过清算和购买实现有偿转移。还具体规定不可侵犯中农土地,要保护工商业,对富农和地主、地主中的大中小、恶霸、非恶霸要有所区别,对开明绅士等应适当照顾,允许中小地主、富农、开明绅士保留多于农民的土地。各解放区迅速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