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音樵)11月7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助力美丽延安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延安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助力美丽延安建设的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及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景彦军介绍,2021年以来,延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1件60人,提起公诉68件129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50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37件,磋商54件,起诉15件。所办理的2起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876亩,清理被污染河道1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3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2万余吨,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通过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体系建设、数字检察赋能,借助专家、检察官助理等“外脑”和“智库”的方式切实提升延安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能力水平。
近年来,延安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着力构建检察职能、机构、机制、规则和队伍“五位一体”专门化体系。市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各县级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办案团队,专门化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所有案件。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设立3个跨院办案团队,分别办理涉及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煤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以及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