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2日
借梯登高打造精品
——写在纪录电影《穿越烽火》获金鸡奖提名奖之际
《穿越烽火》总导演胡永芳、摄影指导刘飚在拍摄现场
《穿越烽火》摄制组在黄帝陵拍摄
冼星海(曹磊饰演)在创作
《穿越烽火》复刻袁牧之(王仁君饰演)在电影《马路天使》拍摄现场
《穿越烽火》摄制组拍摄延安电影团旧址

  王军功
  近日,纪录电影《穿越烽火》获得了第36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提名奖,对于延安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庆贺的事情。《穿越烽火》讲述的是延安的故事,并且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延安文化发展集团作为联合出品方之一,同中央新影集团等共同分享了这份中国电影荣誉,这对延安来说应该是首次。中国电影金鸡奖和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百花奖一起被称为中国电影三大顶级奖项,由国内电影界权威人士评选,是对获奖电影专业性的最高认可。虽然《穿越烽火》没有逐得金鸡奖,但获得了提名奖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这是对影片质量的肯定,也说明这项央地合作的影视项目是成功的。
  2019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作为出资方的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它的主业之一就是整合资源,以市场化的理念,用文艺和影视的手段,充分挖掘延安丰富的文化资源,探索一条延安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径。纪录电影《穿越烽火》以及同一题材的六集电视纪录片《向往》,就是延安文化发展集团自成立以来,和中央新影集团合作完成的多个影视项目之一。
  央地合作,借梯登高。集团初创之际,市委宣传部推荐了一个合作项目,中央新影集团想拍摄一部反映延安电影团的纪录电影《穿越烽火》,同时套拍一部六集电视纪录片《向往》,新影集团想在延安寻找投资人和合作方。1938年诞生于延安的延安电影团是我党建立的第一个电影摄制放映机构,人民电影以此为奠基,并由延安走向全国,走向胜利,走向辉煌。新中国成立后,延安电影团的主要力量进京成立中央新闻电影纪录片厂,后组建为隶属于央广总台的中央新影集团。中央新影集团是国家影像历史的记录者和典藏者,电影纪录片的国家队。党中央在延安时期的主要历史影像和照片是由延安电影团拍摄的。新中国成立后每次重大国家事件,都由中央新影集团记录并保存影像资料。
  和这样一家有红色渊源的、从延安走出去的、国内顶级纪录片摄制单位联合出品影视节目,对于延安文化发展集团而言,既是一次央地合作,更是一次全流程学习市场化运营影视项目的难得机遇。基于这样的考量,集团研究认为要以拜师学艺、搭船出海、借梯登高的心态参与这个影视项目,以社会效益为主,重点保证纪录片在央视播出和纪录电影在国内院线上映,经济效益只要微利或者不赔钱就行,目的是学本事、交朋友、拓渠道,更是出于新影集团回报延安的良好动机。基于这样的想法,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就启动了延安的拍摄。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承担了剧组在延安乃至陕北地区的群演和地接事宜。随着拍摄的顺利进行和双方信任的不断加深,在中央新影集团的引导下,双方按照商业化的模式签订了合同。合同的条款,体现了平等互利加友情支持的精神。出于回报延安和帮带延安文化发展集团,中央新影集团同意把延安文化发展集团的资源投入和现金投资打包入股,认定的股份高于延安文化发展集团的实际投入,并分别在电影和纪录片的收入分成、版权分享、获奖署名、奖补争取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年疫情虽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度,但初次合作迎来了丰硕的成果。先期启动拍摄的六集电视纪录片《向往》于2022年10月份在央视纪录片频道(央视九套)首播。该片拍摄历时近三年,先后到北京、延安、西安、保定、忻州、上海、武汉、沈阳及俄罗斯的莫斯科、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等地取景拍摄,发掘出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俄罗斯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等多份一手资料,有很多珍贵文献为首次披露,被国家广电总局评选为2022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
  随后启动的纪录电影《穿越烽火》,克服疫情影响,采取专业电影演员情景再现的方式,通过对我党第一部电影《延安与八路军》艰辛拍摄历史的回顾,以电影人独特的视角,讲述了袁牧之、吴印咸、冼星海等一群怀揣电影梦、救国梦的艺术家是如何在延安精神的感召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穿越烽火,逐渐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新中国电影事业的奠基人的史实。2022年7月28日,应第36届大众电影百花奖组委会之邀,电影《穿越烽火》首映礼在武汉举办;2022年8月23日,《穿越烽火》入选第十七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开幕影片;2023年4月10日,延安市委宣传部和中央新影集团在延安举办了纪念鲁迅艺术学院成立85周年暨纪录电影《穿越烽火》延安首映式;在2023年北京国际电影节上,《穿越烽火》获得纪录单元“最佳中国故事”推荐影片;2023年10月获得第36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提名。
  该电影还入选中宣部国家电影局2022年度电影精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自2023年6月28日在全国正式上映以来,江西、辽宁、陕西以及西安、延安、安康等省市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将纪录电影《穿越烽火》作为一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影视作品,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以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这次影视项目合作,央地双方实现了两赢。延安方面收获是多方面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找到了一条市场化合作路径。对于延安来说,国内以弘扬延安革命文化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影视作品很多,延安自己作为出品方之一,参与策划、投资、摄制、播出、发行的并不多,自己主导得更少,这与延安丰富的文化资源禀赋不相称。《穿越烽火》按照市委宣传部指导、企业主导的模式,由延安本土文化企业和国内一线影视机构展开商业化合作,从目前进展来看,既考虑央企的利益又考虑延安方面的诉求,可以说找到了一条市场化挖掘利用延安文化资源的路径,这条路径是可以进一步完善并复制的。二是拜到了真师。高质量的电视纪录片、商业化的电影是如何策划选题、申报项目、寻求投资、拍摄制作、宣传发行、平台播出、运营管理、申报奖补、参与评奖等,只有跟着高手全流程走一遍,才能学到真经。在这方面,中央新影集团是个好老师,他们言传身教,侧重于在理念上给予引导,以不懈努力调动各方资源,推动项目实施。在市委宣传部的全程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延安文化发展集团的方方面面都参与到项目的各个环节中,不仅开阔了眼界学到了本领,而且还收获了信任和友谊,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中央新影集团正在和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对接新的项目,以深化长期合作。三是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从社会效益来讲,这是一次讲好延安故事的成功实践,不管是电视纪录片还是纪录电影,均获得了国家级的荣誉。成为精品节目,这对于一个地方国有文化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不仅为延安挣得了荣誉也为陕西省挣得了荣誉。从经济效益来说,北京方面全力扩大电影商业票房收入,延安方面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奖励和补助,预计延安方面的投入产出可以实现持平或者微利,这对一个弘扬主旋律的小众化影视项目来说,小投入实现了大产出,超出了双方预期。四是有利于延安培养一批专业化的人才。三年来,延安文化发展集团一大批员工参与到了影视项目的运营管理、演员表演、地接服务、宣传发行、奖补申报等各个环节,既有决策层和运营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演员和影视地接人员,初步掌握了影视项目的运作流程,也看到了自身优势所在,为今后影视项目的实施打下了人才基础,随着今后与新影集团等影视机构进一步合作,这批员工会逐渐成长起来的。五是收获了亲情。中央新影集团是个对延安有深厚情怀的央企,他们不忘初心,把延安看作娘家,把延安人当作亲人,在商业合作之外,中央新影集团还给予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力所能及的帮助支持,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通过这次项目磨合,不但使央地双方建立了信任和亲情,还给了我如下四点启示:
   一、立足全国,打好延安文化这张特色资源牌。
  延安文化发展集团成立以来,有北京、上海等地的影视机构看好延安的文化资源和省市产业政策,前来寻求合作。集团的经营原则之一就是立足本土文化资源优势和产业政策优势,以资源入股,适量现金投入。对此,合作方也乐于接受并以自身的渠道、平台、摄制等优势资源入股,有效化解了项目现金投资不足的焦虑,也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延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是有吸引力和投资价值的,秉持文化资源投入产出的理念,像开发能源资源一样开发文化资源,优质特色文化资源是可以转化为投资优势的。延安的革命文化、黄土文化、黄河文化、黄帝文化等资源极具魅力,放眼全国也是独一无二的,和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相比,我们的文化资源是人无我有的可持续利用的宝贵资源,而且更基本、更深厚、更持久,应进一步发挥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强化文化自信,将我们的资源优势和别人的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变文化资源大市为文化大市。
  二、以社会效益为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
  有关延安的影视题材,以弘扬主旋律为宗旨,这类作品不像商业片和娱乐片,过于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现实的,应以社会效益为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要聚焦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以在更大传播平台和渠道讲好延安故事为目的;经济效益则要加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企业以不赔钱为底线。特别是上级部门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考核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将影片的播放平台高低、播出渠道大小、播出效果好坏、获奖情况有无等作为考核项,引导文化企业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
   三、采用市场化的模式,和有实力有情怀的大腕合作。
  要培育和支持延安的文化企业敢于善于作为投资方和出品方,参与影视项目的运作,变政府投资为企业投资,实行市场化企业化项目管理。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目前国内大投入大制作的影视项目,均采用领投加跟投的模式。鉴于延安影视产业的发展现状,若按照以我为主的模式,主导投资拍摄影视作品,基本只有社会效益,很难兼顾经济效益。应采取拜师学艺、借梯登高、以人为主、联合出品的模式,和国内一线影视大腕合作,和对延安、对红色革命文化有情怀的大腕合作,这样的大腕有实力、有资源、有平台、有渠道,实现“两赢”和“双赢”的几率更大一些。
  四、运用好中省市的文化产业政策。
  为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中省市特别是陕西省及我市都出台了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对本省本市申报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影视项目,有较其他省市力度更大的财政资金奖励和补助,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引导扶持政策,有利于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导的良性机制。延安文化发展集团在和新影集团合作之初,就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争取中省市奖补政策的责权。在项目策划的初期,各自争取各自的政策补助;在项目结束后,各自争取各自的政策奖励,总体上都实现了当初的设想。从实际情况看,我市一些小投入的影视项目靠政府奖补就能实现兜底,甚至成为唯一的收入来源。背靠大山好赚钱,我市的文化企业要认真研究中省市各类文化产业政策,充分利用好政策引导,多争取有关政府的事前补助、事后奖励,以获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不仅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也可以降低企业的投资负担和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