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琦 杨亮)“小区多媒体广告收入属于物业还是业主?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只能获得合理成本。”11月15日,宝塔区南市街道办宝元社区法治驿站志愿者高荣拿着普法宣传册,认真地为辖区居民宣讲、解读财产纠纷、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增强,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信访事件也日趋增多。如何就地化解矛盾,今年7月份,市司法局联合宝元社区,在翠微花园小区成立了集法律宣传、政策咨询、司法服务等于一体的“法治驿站”,本着“沟通靠情、办事靠理、调解讲法”的原则,依托律师、志愿者、司法和社区干部等“专业+业余”为融合的“人民调节”体系,通过纠纷受理、调解前准备、实施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等程序,从矛盾源头化解矛盾,就地解决矛盾,实现“小事不出社区”。
据介绍,法治驿站以宝元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采取网格员轮流当值坐班模式,接待群众来访,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结合“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活动,邀请社区律师和司法局干部进行专业接待,给予司法解释和司法调解,切实满足居民需求,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路径多元化。
“社区的法治驿站帮我们解决了很多问题,我们那栋楼上6楼的水漏到了5楼,两家人前后多次协调,几个月解决不了,后经法治驿站志愿者上门进行法治教育和调解,事情得以顺利解决。”翠微花园小区居民杜益胜说。宝元社区党总支书记张炜莉表示,法治驿站对社区基层治理有很大的帮助,通过普法宣传及普法知识讲解,有效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同时通过人民调解的功能,及时将小区的小纠纷、小矛盾化解在基层。
长期以来,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围绕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仲裁、证明事项清理、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出实招用实功,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组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精心筹划、周密部署、靶向发力,立足‘一个统筹 四大职能’,推出‘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假日仲裁’‘汽车消费纠纷调解’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海陆表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聚焦司法行政工作主责主业,优化、细化、深化各项便民措施,找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各项便民措施落地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