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演练、学校要有法治副校长……记者日前从延安市“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即日起,首届延安市“平安示范校园”“平安优秀校园”创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十条创评标志决定各学校是否达标入围。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等文件精神,市“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延安市“平安示范校园”“平安优秀校园”创建评选活动。即日起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评选出一批在“护校安园”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学校,选树典型、肯定成绩、示范引领,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再上台阶。
此次平安校园申报时间至2023年12月20日,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包含职业中学)均可申报参加。《通知》规定,各县区至少报送2所中学、3所小学、3所幼儿园参评;宝塔区可报送5所中学、15所小学、20所幼儿园参评。评选数量将从全市中学中评选出5所“平安示范中学”、15所“平安优秀中学”;从全市小学中评选出5所“平安示范小学”、15所“平安优秀小学”;从全市幼儿园中评选出5所“平安示范幼儿园”和20所“平安优秀幼儿园”。
据介绍,首届“延安市平安校园”评选标准: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能正常接通,且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视频监控储存达90天,能与公安机关联网;专(兼)职保安员配备达标,定期组织保安员培训;上下学高峰期“护学岗”有效有序开展;制定完整安全方案、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台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演练;定期开展教职员工及后勤人员现实表现、思想动态评估;有法治副校长,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校门外合理设置防冲撞硬隔离设施,共计10条标准,每条占10分,总分为100分。
市“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动员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参与评选活动。要综合考虑城区和乡镇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申报数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同时,申报“平安优秀校园”或“平安示范校园”的学校要认真填写申报表,由县(市、区)“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照创评标准实地检查,形成初评意见盖章后上报市“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创评复审工作将于12月下旬开始,将邀请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组成若干评审小组赴实地开展验收评审工作。评选活动结束后,市“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选出一所获评“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组织市、县(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校(园)长进行现场参观交流学习,同时总结经验、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