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静)12月21日下午,由共青团延安市委、市应急管理局、宝塔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主办,延安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办的新《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活动在延安吾悦广场举行。
新《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经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对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支撑。
此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青年群体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市应急管理局、共青团延安市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和企业一线青年代表120余人参加活动。大家纷纷表示,将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技能培训,充分掌握本单位本岗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