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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
深化检察版“两说一联” 增添高效发展新动能
——富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综述
  2023年以来,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谋划在前、行动在先、实干为要,创新推出“办案说法、监督说事、服务联心”检察版“两说一联”工作品牌,被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评为全省、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提升政治能力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该院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次。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42次;召开全县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向县委报送了2022年法律监督工作报告。
  聚焦坚定不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该院在各业务部室成立党小组,在办案团队等设立临时党小组,从政治上为司法办案把关,真正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该院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抓好宣传、管好阵地,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刊发宣传稿件92篇,在“两微一端”发布原创稿件169篇,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守纪律、抓办案、促落实,院领导办案222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5件。同时,该院着力提升作风能力,检察长带领干警赴榆林市定边县、府谷县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选派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让年轻干警成长成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带头,带领干警深入基层搞调研,撰写调研文章20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刊载2篇、省级刊物上刊载7篇。
  围绕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该院层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和警示教育20余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过问案件情况35件。同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对本院重大事项、重要案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检委会工作规则办理。
  提升业务能力“四大检察”充分融合
  该院制定了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大局稳定。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6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82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5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依法起诉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人;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涉企案件合规审查1件,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民营企业家依法不起诉3人。该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3个,司法保护直罗贡米、富县油糕、富县苹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建立了检察官联系企业工作机制,为8家企业、90余名民营企业家讲法治课、提供法律咨询。
  ——以检察建议助力基层治理。从个案监督入手,推进类案监督,以法律手段促进基层治理,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22件;其中,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3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件,全部采纳整改。
  ——做优刑事检察。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捕110人,逮捕34人;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起诉194人,不起诉5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2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9件,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对各类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9件。
  ——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3件,成立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服务中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
  ——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磋商终结9件,诉前终结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3件。该院办理的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推动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思维,建立线索统筹研判机制,跨部门移送22件,已立案办理19件;积极推动数字检察工作,结合司法办案创建大数据类案法律监督模型3个,其中罚金刑执行类案监督模型在延安市检察机关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该院与教育、民政等多部门协同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在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该院开展社会调查14件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次,对8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8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场次。该院被团市委授予“延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该院开展公开听证30件次、司法救助2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万元。
  ——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2条、重要案件信息75条、法律文书99份;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干部、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精准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涉农犯罪,积极参与张家湾镇三城村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危房改造6户,种植贝贝南瓜30亩、良种水稻20亩。
  提升创新能力 检察品牌助力基层治理
  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办案说法、监督说事、服务联心”检察版“两说一联”工作品牌,被省检察院作为改革创新项目予以立项,实施项目化管理。
  同时将检察版“两说一联”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动能和重要抓手,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持续推进项目实施。该院不断延伸工作触角,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该院的检察版“两说一联”创新品牌被《法治日报》《陕西日报》报道,创新调研成果被《人民检察》《陕西检察》等刊载。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双进”工作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现场会上进行了交流。
  突出抓好检察工作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在高质量办好案件的同时,注重在普法宣传、社会治理上做文章,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座谈磋商、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把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在办理系列电信网络诈骗、网上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中,该院针对行业治理、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件,凸显了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
  该院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维护公平正义,部署开展了各类监督专项活动,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22件,均被采纳并收到整改回复。在办理盗窃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该院积极开展可再生资源领域专项监督,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就此类案件的犯罪特点、发案成因、发展趋势及预防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实为民检察,该院通过司法办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他们将检察版“两说一联”、检察“双进”工作融入镇村两级综治信息化平台,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线上与1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10个行政村实现视频联网,将24名检察官及辅助人员纳入县乡社会综合治理“说事说法库”。通过“一网通办”、进村入户提供法律服务,成立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服务中心,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司法需求,丰富了基层社会治理形式;通过检察服务融入综治中心平台模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6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个,办理监督案件42件,司法救助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为群众办实事46件,让群众对检察履职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2024年,富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部署要求,忠诚履职,开拓进取,担当作为,以崭新的姿态、过硬的作风、务实的态度,不断开创富县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