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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以能动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书写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答卷”
  记者 滕卫东 贾志敏
   编者按
  手持利剑护正义,忠诚为民保平安。这里,拥有优秀的传统文化,也秉持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现代化理念和系统化思维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党赋予的政治责任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从积极保护当年八路军办事处所在地的红色资源,到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追光而行,唱响一曲曲新时代发展最强音。
  虽是隆冬,但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忠诚履职的脚步依旧铿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热度不减,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活动深入推进,“检护未来”检察专项行动仍在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落社区如火如荼……
  2020年以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追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发挥区位优势中谋思路、抓特色、树品牌,把创新驱动、精品引路作为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检察品质的重要举措,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提升,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书写了一份让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宜川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院”“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全市检察工作评估优秀单位”,被宜川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36名干警先后获得不同层次表彰。
  突出党建引领 锻造过硬队伍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核心要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一次次涤荡心灵的红色教育,一场场热气腾腾的党史宣讲,一桩桩铸初心、解民忧、聚民心的民生实事……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智慧和力量。院领导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带头学习,以党组学习常态化凝聚班子团结,实行“民主议事、阳光决策”,以上率下,让全院检察干警受到了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以班子过硬带动队伍过硬。
  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锤炼初心,铸牢忠诚。该院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学好“十个严禁”,强化理论武装,融合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持续铸牢。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专项行动。结合监督办案,向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共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同时结合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培养上台能讲、伏案能写、与人能处、遇事能办的检察干警。还坚持“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优化干事创业环境,让干警感受到组织关怀,全新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检察主业 夯实平安宜川根基
  该院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持续加强刑事诉讼、执行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派驻+巡回”模式,通过领导包片、网上巡查、案件评查、诫勉约谈等措施,推动办案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
  该院积极回应上级部署、百姓关切,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刑事犯罪案件。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重拳出击、深挖狠打,创新机制、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检察理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以诉前和诉后相结合,注重监督的全程性;实体与程序相结合,体现监督的全面性;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强化监督的实效性,四个方面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做优刑事诉讼监督。
  2020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人,起诉438人。依法不批捕81人,不起诉82人,对诉前可不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10人。突出轻案快办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43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20人,采纳20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18人,采纳205人。强化案件提质增效项目化管理,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向县公安局制发了降低酒驾案件诉源治理检察建议,醉驾案件同比下降43%。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50件次,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0件次;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情形135件,办理的“被取保候审人吴某某执行监管违法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干警拍摄的《“闲置的‘两卡’可以出售吗”检察官说法宜川方言版》短视频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日报》等媒体转发。
  做强民事诉讼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精准监督,作为新时代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指导理念,正在发挥着巨大作用。在精准监督上做文章、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让支持起诉制度焕发生机……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推动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了民事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担当。
  ——强化类案监督,促推解决司法顽疾。注重结合个案办理,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对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违法、不规范问题,监督、促推法院予以纠正。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1件。
  ——强化监督与配合并重,创造良好外部监督环境。该院主动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依法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建立了监督有力、沟通顺畅的良性工作关系,为全面推进各项民事检察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构建维权保障体系,做实特殊群体权益维护。该院聚焦特殊群体的维权困境,部署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监督,与残联、关工委等12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
  做实行政检察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行政检察通过办案来发现社会治理中具有共同性、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其偶然性因素之外的制度性、管理性根源,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社会治理相关制度,推动实现依法治理、系统治理。
  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基于既促进公正司法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依法能动履职,融入国家治理,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该院与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监督纠正行政非诉执行违法情形33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与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发出行政检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3件,督促收回行政处罚罚款38万余元。根治欠薪欠资问题,与县人社局会签《关于在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农民工追回并发放拖欠工资4万余元。
   做优公益诉讼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新的职能定位,注重的是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牢记“公益”这一核心,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该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红色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基础设施、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案件线索收集、诉前程序办理和提起公益诉讼。
  ——深化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发挥打击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建立生态修复基地,通过异地补植、警示教育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治理。该院与山西省乡宁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与陕西省黄河河务局黄河北干流管理局、县河长办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宜川县监督协调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共同加强区域司法协作和流域管理保护。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3件,起诉行政公益诉讼2件,起诉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督促清理垃圾700余吨,关闭非法排污口8处;与县政府、县法院筹建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修复受损林地780余亩。办理的油气开采企业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该院紧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消毒餐具违规收费、医美行业违规经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1件。
  ——用情做好红色资源保护。针对圪背岭宜瓦战役指挥所旧址缺乏管护产生损毁风险,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破解私有产权革命文物修缮、保护难题,推动县域内卓家庄八路军办事处等9处革命文物和旧址得到全面修缮保护,该案例被省检察院作为“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外发布。
  ——用力筑牢公共安全底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商住电梯未年检、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公共健身器材超期限服役、窨井盖损坏、公路护栏损毁等安全隐患,该院发出检察建议28件。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修复破损窨井盖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案例,办理的“公共健身器材‘带病上岗’”“沿黄公路(宜川段)安全护栏损毁”等公益诉讼案,被正义网、《检察日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刊载报道。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新路径,认真贯彻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校园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法治讲座,选派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精通的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教育逐步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用司法保护协同做实全社会共同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倾情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1人;向3名违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督促令。
  ——落实军人权益保障。针对汽车站购票窗口未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服务标志、县城公交车未张贴军人免费标志等损害军人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军人权益保障。
   强化检察担当 服务发展大局
  一个地方的社会大局是否稳定,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是衡量和检验地方检察机关是否勤政为民的重要标准之一。宜川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六稳”“六保”、对标提质旅游强县战略,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毒品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游客更安心;依法惩治乡村振兴领域刑事犯罪和“微腐败”问题;保障民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了网络餐饮、农资医药、烟花爆竹、过期食品、公平秤等行业领域的经营行为;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认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担起检察责任。
  突出检察服务法治实践创新,妥善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91件,出台了《国家司法救助助力服务困难群众协作工作办法》,将司法救助作为矛盾化解的抓手,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6件,用心用情纾解群众“心结”“法结”,发放司法救助金29.35万元,办理的服刑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子女和受害人司法双救助工作经验被《陕西政法天地》转发;办理的“督促整治修复破损窨井盖行政公益案”入选最高检察院“千案展示”案例,形成的《“小井盖”里的“大民生”》被陕西政法网采用;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生动实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团队被延安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延安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锚定目标抓落实,奋楫笃行提质效。2024年,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局破题,力争上游,奋力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宜川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