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发现他人冒用延安远诚铭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司”)名义,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以我司名义对外售卖我司承建的子长市瓦窑堡新区稍木则沟6号商住楼项目的房屋,已知上当受骗群众多达数人,金额达500余万元。
我司为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已经购买以上房屋的群众,凡是持有的《商房认购书》或《预售协议书》没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一律无效,我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法定代表人张宝鋆的亲笔签名及印章;
(2)购房款支付至我司专用银行账户。
2.以上行为已经严重侵害我司合法权益,严重扰乱我司正常经营秩序,我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已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延安远诚铭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