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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联名议案13件建议151件
  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2月29日,记者从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议案建议组获悉:今年我市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向大会提交议案13件,建议151件。
  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大会秘书处进行了认真审查。据悉,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议案13件,其中黄龙代表团刘向林等11名代表,向大会联名提交了关于建议制定《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的议案,经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大会秘书处建议将该议案作为大会议案。会后交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理。其余12件议案属于市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转为代表建议处理,加上代表提出的151件建议,共163件,其中科教文卫类30件、工交经贸类43件、农林水牧类20件、金融财税类6件、城建环保类13件、综合类51件,会后全部交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同时,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确定18件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
  这些议案和建议,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和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全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和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覆盖面广,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这些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对于补齐我市发展短板和不足,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明确措施,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并将办理结果逐一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