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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6日
重要声明
  志丹县保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申请刻制了志丹县保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0001队(编码:6106250039857)、30006队(编码:6106250039858)、40009队(编码:6106250039859)、50001队(编码:6106250039860)4枚业务专用章,该4枚业务专用章印模已经公安机关备案。
  该4枚业务专用章由各钻井队负责人与公司签订印章管理责任协议书并负责保管,仅用于4个钻井队施工业务包括备案、验收申请、检查回执、收料等,其他无效。我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等经济业务,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他印鉴一律无效。
  除该4枚经公安机关备案的业务专用章以外的印章均为假冒、私刻,由此产生的责任均与我公司无关。同时,我公司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私刻印章罪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志丹县保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