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惠兴文 刘涵雨)3月14日,市中院执行局在西安市开展强制腾房专项执行行动,动真格、出实招,成功将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的两套房产进行强制腾退,让司法为民在“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
据了解,市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某、延安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所有的两套位于西安市的房产,并依法对这些房产进行了网络拍卖。其中,一套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的房产已拍卖成交,但被执行人迟迟未主动腾退,执行法官多次依法向其告知,要求限期搬离,其仍避而不见,拒不配合。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合法权益,市中院执行局于3月14日集中警力重点突破,对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所有的两套房产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并邀请了政协委员、公证人员、新闻媒体等亲临执行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当天,市中院出动10名执行干警、6名司法警察,到达腾房地点后,执行人员根据前期精心制定的行动计划,快速、有序开展清点财产、固定证据、应急劝导、安全保护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执行期间,考虑到被执行人在房屋内还留有桌椅及其他物品,如果法院直接强制腾空,可能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财产损失,为将损失降至最低,执行干警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积极协调相关物品的安置方案。
经过执行干警们7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的房产被顺利腾退,并现场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延安中院规范、高效的执行力度表示衷心感谢。而另外一套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的房产,执行人员依法进行了腾退和屋内物品的评估,并更换门锁、加贴封条。
近年来,市中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尽量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劝导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但是面对“老赖”也不惧蛮横威胁,敢于亮剑,充分彰显了执行的“温度”和“力度”。下一步,市中院执行局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创新举措增强执行质效,以刚性惩戒打击拒执行为,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司法权威,让更多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全力推动延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