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 李勇锐 通讯员 姚姗姗 郝丽萍)记者从4月18日在安塞区召开的延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研讨会上获悉,陕西延安、榆林,甘肃庆阳,宁夏吴忠四市检察院共同签署《陕甘宁毗邻地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机制》,共商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共筑安全屏障,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为更好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经延安、榆林、庆阳、吴忠四市检察机关充分协商,决定建立陕甘宁毗邻地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十大机制,以实际行动助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据介绍,十大机制分别为:统一思想认识机制,以建立陕甘宁毗邻地区四市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机制为契机,加强交流协作,共筑安全屏障,助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讨论研究开展协作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对涉及破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线索、重大舆情、重大案件、主要数据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交流,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时移送破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案件线索,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建立跨区互助机制,在跨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应予以支持配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保护合力;建立个案沟通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协商、处理个案办理出现的问题,并在物资装备、证据材料、专业知识等方面相互提供支持协助;建立联合培训宣传机制,互邀检察机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联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理论和实务研讨,互相学习业务知识,共同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建立数字检察协作机制,加强数字检察建设方面的合作交流,以大数据共享推动跨区划检察协作。大力推动数字检察共享共融,在指导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总结案件规律,更好助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建立调查研究机制,就案件法律适用、发现的监管热点难点、政策机制缺漏、立法完善及在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积极探索和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确定联络员负责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协作配合的日常联络、线索交接、文件信息传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