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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市财政局下达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
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报讯(记者 叶四青 通讯员 冯林郁)日前,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共下达中省市各级衔接资金9.1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3亿元、省级资金1.84亿元、市级资金3亿元。
  据悉,按照资金投入不减要求,2024年市县两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0.36亿元,连续3年稳步增长。在衔接资金用途方面,主要用于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一号文件要求,支持深入实施“千万工程”,培育和壮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努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资金支出方面,要求各级加快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落实限时办结长效机制,中省资金全部做到在收到指标文件后30日内下达,市县资金全部做到在本级人大批复本级财政预算60日内下达。与此同时,在资金管理方面,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督促县区和行业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结合日常督导、重点区域和项目专项绩效评价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将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下年度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靠前的县区予以项目资金倾斜和奖补,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