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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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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 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这是该条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次修订,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条例针对新时期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以制度形式转化为新的纪律要求,列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红线,明确了相应惩处。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充实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在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一十四条增加滥发福利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改为“违反接待管理规定”,以涵盖公务、商务、外事等各种接待,在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兜底条款。这些规定,体现出党中央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
  ●《条例》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条例》还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以及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