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将从事某种职业活动发生的健康损害理解为职业病,如工作繁重、职业紧张导致的精神焦虑、抑郁、神经衰弱综合征等等,但这些病损并不是我们所说的职业病。
那么,我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哪些疾病可作为职业病,职业病是如何定义的,如何预防职业病?为此,我们采访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科长马梓栋。
职业病与职业性病损
马梓栋说,职业病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人体不能代谢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广义地说,职业病也属于工作有关疾病,但一般所称工作有关疾病,与职业病有所区别。职业病有立法意义,也称法定职业病,具有法定补偿性质的疾病。目前,该类疾病需要经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和人员进行诊断和确认。
职业病的界定和特点
那么,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能否作为法定职业病?马梓栋说,首先要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及其国家卫健委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看一下你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否属于可能导致目录中列出的职业病范畴,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其次根据职业病临床改变、生化检验或影像学检查结果,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综合判定。一般而言,职业病具有如下特点:
一、病因有特异性:只有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才能患职业病;
二、病因大多可以检测:由于职业因素明确,而发生的健康损害一般与接触水平有关,在一定范围内接触水平越高,发病人数越多;
三、不同接触人群的发病特征不同:在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不同的发病集丛;
四、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五、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加强保护人群健康的预防措施。如矽肺患者的肺组织纤维化现在仍是不可逆转的。
如何预防职业病
马梓栋说,职业病因为有明确的致病因素一般是可以预防的,常见的预防措施包括工艺措施、工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卫生保健措施等。
铸造生产中的型砂采用低游离二氧化硅替代高游离二氧化硅的石英砂、水溶性涂料替代酚醛树脂涂料、二甲苯溶剂替代苯溶剂等。这些措施均较大程度地降低了物料对作业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从源头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产生,属于工艺措施。
矿山破碎过程生产产生的粉尘是导致矽肺病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粉尘的产生从工艺上是难以解决的,多采用除尘系统将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除尘;许多噪声设备多采用隔音板将噪声隔离;炼钢系统为防止热辐射对作业工人的健康危害常采用的隔热装置;这些措施均为工程技术措施。
如果工艺和工程措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采用比较被动的防护措施,即危害因素接触者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来减少或降低各类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佩戴耳塞耳罩防噪声、佩戴防毒面具防止毒物接触等。
还有一些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后可能会导致体内某些代谢物质丧失,从而能产生代谢功能紊乱,如劳动者如果接触强高温会导致体内失去必需的盐分,而产生中暑、休克等严重危害,这种情况可采取为接触者适当地补充盐,从而控制或减少高温中毒的发生,这些措施成为卫生保健措施。
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过程中,首先应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哪些健康危害,如何有效地防治这些危害的发生,是保证我们健康、快乐、体面工作的前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