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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巡回审判入乡村 法官现场作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张彦明)5月10日,安塞法院建华法庭走进安塞区化子坪镇芦草砭村,巡回审理了4件因大棚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安塞区乡村振兴局在化子坪镇芦草砭村修建大棚,后将大棚移交给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负责向村民租赁。该合作社与周某、乔某、杨某、李某达成协议,由4人租赁大棚用于种植黄瓜、茄子等蔬菜,租赁费每米100元,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期满后,周某4人以大棚基础设施不完善为由拒绝支付租赁费,该合作社与4人多次协商未果后,遂向安塞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王向龙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周某4人因经营大棚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且该案涉及群众民生权益,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巡回审判。巡回审判开始前,王向龙首先前往大棚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大棚基本情况,并在听取当事人诉求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对租赁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租赁费等存在争议,经过多番调解无果后,便组织双方进行开庭。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王向龙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4件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