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近年来,黄龙县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切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枫桥经验”本土化,为了重点解决乡镇靠自治德治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法院诉前调解的案件、仅靠信访部门解决不了的纠纷、群众自愿点单需要调解的纠纷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矛盾纠纷,以及其他矛盾纠纷。
黄龙县立足县情实际,于今年5月上旬成立了黄龙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该中心设立接待区、自助服务区、办公区、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疏导室、档案管理室等3个功能区3个功能室。同时通过整合公检法司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等20个专业力量,成立调委会7个,建立由50多名调解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其中有金牌调解专家7人。
该中心的挂牌成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黄龙实践,通过探索推行“1341”基层治理模式(“1”即坚持“一个原则”,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调处工作高站位;“3”即突出“三个重点”,突出依法调处、突出联动调处、突出远程调处,全力提升调处效能;“4”即做实“四有保障”,有专门场所、有力量进驻、有专项经费、有机制保障,确保调处工作不空转;“1”即实现“一个目标”,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资源整合、部门联合、工作融合,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目标。
截至目前,该中心共接待群众60多人次,其中现场接待咨询20人次,来电咨询10人次,收到调解申请30余件,其中网上申请20余件,现场申请10余件,已处理25件。
下一步,黄龙县将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知晓率和知名度,持续放大“枫桥经验”示范引领效应,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纠纷化解、群众满意、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黄龙、法治黄龙、幸福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