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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延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4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领导,夯实各级防汛抗旱责任,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和《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延安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延安市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和延安市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延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