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7月1日,我市在新城为民服务中心南广场举行《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同时在中心城区设置10个宣传点,对《条例》进行宣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军营出席仪式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宏兰,市政协副主席雷兴平出席仪式;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张伟作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高侠主持仪式。
王军营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乡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争做《条例》实施的宣传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深入宣传推广,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宣传《条例》内容,阐释《条例》精神,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落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主动作为,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监督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条例》在全市得到有效实施。
据悉,《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