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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6日
培养新时代的慈母、孝女和贤妻
曹蓉 谭亮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逐渐提升,对夫妻忠诚、两性平等、生育养老等社会问题愈发关注,关涉女性社会角色的议论不时进入生活和舆论视野。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妇联工作要引导广大妇女做对社会有责、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将妇女培养成为“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无疑是一项新的时代课题。本文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视角切入,认为培养新时代的慈母、孝女和贤妻是完成这一课题的有效途径。
  一、培养新时代的慈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慈”的原初含义就指父母对子女的怜爱,“家慈”就是指家中的慈母;“旧谓父严母慈,故称母为慈母”。“慈母”即是传统文化中对合格母亲的尊称。培养新时代的慈母实际上就是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引导妇女正确认识和履行母职。首先,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母职的舆论氛围。以妇联为核心的教育主体可以借助主流媒体和其他各种传播渠道大力赞扬和褒奖母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与此同时,社会各界需关注妇女的日常生活,倾听她们身为母亲的欢乐与忧愁,并将母亲们特殊的需求和体验纳入社会公共议题的范畴,关注女性的生育问题及其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倡导关爱母亲和崇尚母职,促进国家和社会不断健全、完善和优化保障和激励妇女生育的包容性配套支持措施。其次,推广普及科学的育儿知识。正确价值观的树立离不开科学知识的支撑。向妇女推广普及科学的育儿知识是引导她们正确认识和履行母职的基础环节,缺乏科学育儿知识的妇女是很难正确认识和履行好母职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婴幼儿对母亲依恋的情感阶段是其健康成长的必经环节,如果婴幼儿缺失了这一依赖环节,其长大后极有可能会变得冷酷无情。如果一位母亲因欠缺此类知识而对自己的孩子疏于照料,社会不必对其进行过多指责,而应该帮助她们掌握更多科学的育儿知识,促使其更好地履行母职。马克思主义主张国家通过儿童公育来减轻妇女的育儿负担,但从未主张取消母职。正如苏联教育家聶夫斯基所说,国家兴办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帮助家庭教育子女,“为了使从事于工作的母亲让出时间来从事于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但所有这一切丝毫不免除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最后,警惕高扬母职的呼声遮蔽了妇女的正当诉求。女性除了成为母亲之外,还扮演着其他社会角色,承担母职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和牺牲自己追求全面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因此,我们在高扬母爱和母职的同时不能忽略“父职”的重要性,要尊重妇女的自主自愿,引导妇女对自己的生育大事做出自主选择与合理安排,莫让高扬母爱和母职的声音对女性构成道德绑架。
  二、培养新时代的孝女
  在当代中国,与人口老龄化问题相伴随的是日益突出的社会养老问题。在独生子女已步入中年的时代,“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无力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儿女在养老问题中的角色和责任备受社会关注。在法律上,子女对父母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赡养老人的实际负担中,通常是儿子为主,女儿为辅,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这种传统模式既不利于重男轻女风俗的改革,也不能合理配置和利用养老资源,从而保障好老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需要。培养新时代的孝女要尊重妇女的正当权益,鼓励引导年轻女性为父母尽孝,但要摒弃过去只讲义务不讲权利的道德说教。在谈及子女的尽孝问题时,女儿不仅是一个义务主体,而且还是一个权利主体。以往人们片面强调女儿对父母尽孝的义务而忽视其应有的正当权利。电视剧《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和《都挺好》中的苏明玉都是例证。当前,在复兴优秀传统文化的背景之下,一些热衷传播国学的文化从业人员缺乏辨识能力,误将糟粕当精华,或者不懂得转化和提升,使得一些错误观念登堂入室。有文化学者在解释“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时指出,父母也是凡人,父母当然也会犯错,“但是身为子女,没有资格议论父母”,如果子女经常把父母当作纠正的对象,那么“这样的子女是不孝之极”。本文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父母当然会犯错,所犯之错有大小之分,若是小错,子女可以委婉地提醒,不必喋喋不休;若是大错,甚至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子女不议论、不去纠正,那恐怕就成了迁就和纵容,反而会陷父母于不义,那才是真正的不孝。在陕甘宁边区时期,农村女子封捧儿为了自己的婚姻自己能够做主,她对父亲的包办和买卖行为进行了反抗,正是因为她拦路告状,才导致其父封彦贵被法院判处苦役。封捧儿对父亲错误的反抗与纠正,不仅实现了自己的婚姻幸福,而且还大大促进了婚姻自主观念在边区的宣传和普及。总之,新时代的孝女不仅要做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关心和照顾父母的安危冷暖,还应充当父母的“眼睛”和“耳朵”,帮助父母明辨是非。
   三、培养新时代的贤妻
  贤妻的称谓最早现于魏晋南北朝,是对那些贤良聪慧且能扶助丈夫的妇女的美称。民政部门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上升。经验表明,许多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够严肃、缺乏家庭责任感,经常把离婚挂在嘴边,“闪婚闪离”现象较多。有些老年人十分感慨:如今女人太解放了。难道“贤妻”离我们的社会越来越远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希望相关组织和单位在全社会加强和普及婚姻道德感教育,缓解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人们将目光注视到中国传统文化,希望从中能够获得启发。于是“女德班”出现了,良莠不齐,有人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宣扬“三从四德”和“温、良、恭、俭、让”。中国传统文化当中蕴藏着丰富的“女德”和“女教”的文化资源,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但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符合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人们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思想和行动都变得越来越独立和自由。在女性主体意识高涨和个性张扬的时代,任何试图再用“三从四德”对其加以规训的做法都是逆时代潮流,最终只能贻笑大方。培养新时代的贤妻必须尊重女性的主体地位和正当权益,学会用女性视角思考和分析当下的婚姻家庭问题。如果以父权制意识形态作为评判女性行为举止的价值标准,所得出的结论自然是女人越来越不成体统;反之,如果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审视当下社会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种种表现,结论可能大不相同。当然,强调女性视角是为了了解女性、宽容和关爱女性,并不是为了抬高女性贬低男性,而是综合男性视角和女性视角观察分析问题,换位思考,增进同情和宽容。当我们提倡男性尊重女性和成全女性的同时,也要教育和引导女性正确认识和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中国性学专家潘绥铭调查发现,中国的婚外恋比例正在逐年上升,不光是丈夫,妻子出轨的比例也是非常高的。马克思主义主张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但是爱情并非是婚姻存续的唯一基础和全部内容;从传统文化的视角来看,婚姻还意味着夫妻二人要相互扶助,共同建设家庭、孝敬父母、养育子女和奉献社会等,绝非个人私事。今天,“家”不再是宗法式的共同体,而是培养“个体”形成合作、互助和责任品德的教化单位,弘扬传统文化中“亲亲”“责任”“整体”“生生不息”等“家”的价值观念可以缓解因个体本位思想引发的社会危机。因此,培养贤妻,尊重她们的人格独立和职业自由,引导妻子能与丈夫平等相待,互相包容、互相帮扶和互相成全,对上孝敬父母,对下养育子女,在家风家教建设中发挥好独特作用。
  (作者单位:陕西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大学,该文系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编号:23JP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