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9日
延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重大调整
“同一理由12个月内不得重复 提取公积金”限制取消
  本报讯(记者 叶树峰 杜音樵 吕辰雪)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8月6日,记者在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延安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最新提取实施细则,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其中,取消了“同一理由12个月内不得重复提取公积金”的限制。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放宽了提取条件。将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6个月的缴存额调整为只需保留1个月的缴存额;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每年3.5万元,居全省最高;取消了“同一理由12个月内不得重复提取公积金”的限制,进一步加大对租房、买房职工的资金支持。
  其次,扩大了提取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互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互提;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良好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调整,规范了购买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法拍房、单位集资建房提取资料,取消了《保证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审批书》,提取资金实现“秒到账”,提取手续更加简便明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我市实际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对原有提取政策进行了深度优化调整,进一步扩大了提取范围,取消了诸多限制性政策,提取业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公积金提取更加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