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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永葆廉洁品格 确保公平公正
  编者按:从土地革命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再到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出诸多有价值的司法工作方法。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人民法院报》记者就“红色司法基因如何在新时代传承发扬?”专访了江西吉安、福建龙岩、甘肃庆阳、陕西延安、河北石家庄5块红色热土上的法院院长,《延安日报·法治周刊》本期全文转载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专访文章,以飨读者。
  延安是新中国红色政权的摇篮。1937年7月12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延安成立,谢觉哉、董必武、雷经天、王子宜、李木庵、马锡五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担任院长。边区高等法院在延安13年的司法实践中,孕育了影响深远的人民司法制度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红色司法的基因是如何在延安大地上传承和发扬的?记者专门就此采访了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群。
  记者:刘院长您好,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而法官保持廉洁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又有着重要意义,当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提出司法人员的十六字工作训条,第一条就是廉洁。延安法院是如何传承并发扬“廉洁”这一重要品格的?
  刘群:我们始终坚持用延安精神淬炼品格、洗涤灵魂,用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涵养培育法官人格。围绕塑造公平正义,我们坚持正风肃纪,强力推进清廉法院建设,通过积极邀请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协同纪检监察机关科学构建“纪法衔接”机制等举措,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融合推进“三不腐”,切实用实际行动捍卫圣地延安的天朗气清。
  记者:陕甘宁边区政权建立伊始就确立了“着重调解”“调解为主”的审判方针,调解始终挺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防线的最前沿。延安法院是如何发扬调解这一“东方经验”的?
  刘群:人民调解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在矛盾纠纷处置化解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聚焦调解优势效能发挥,延安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通过覆盖辖区的人民调解员网络,系统构建起覆盖全面、触角灵敏、反应快捷的矛盾调处格局。自主开发运行的“码上法庭”小程序,让群众享有“一分钱不用花,一步路不用跑”的扫码解纷新体验,实现线上线下纠纷化解立体发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延安实践”日臻完善。
  记者:延安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扬地,马锡五在办案中总是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核。延安法院是如何传承这一红色司法基因的?
  刘群:“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亲历现场调查研究、依法裁判追求正义的司法精神,一直是我们传承践行的重要内容,我们致力于紧贴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充分展现释放其现实价值。一是充分学习它的人民性,强调既要胸怀法治信仰,还要兼具为民情怀,既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通晓生活常理,坚持在释法说理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裁判回应群众合法诉求,展现司法权威和温度。二是深入学习它的民主性,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机制,扎实有效开展“代表委员看法院”活动,促使更多群众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从而让群众信任法官、进而信服法院、最终信任法律。三是认真学习它的亲历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要求法官对建工、相邻关系、侵权纠纷等特定案件“查到现场”,真真切切看到发展中存在的矛盾、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让司法调研更好辅助司法工作开展。最近,我们开展的《苹果全产业链风险防控和司法应对》课题顺利结项,并即将刊印出版,转化成为服务果农果商的工具书。四是积极学习它的能动性,发挥好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矛盾调处一线的“桥头堡”作用,将司法调解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格局,引导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