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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扶持政策再升级 多项奖励再提标
  本报讯 (通讯员 吴佳懿记者 李欢 王玥)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五上”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各项奖励标准进行全面提高,进一步加大对“五上”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是继2018年、2021年出台“五上”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以来,我市再次出台的有力政策。《实施意见》加大了对入库“五上”企业的奖励额度,其中对新纳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库且正常经营的,每户企业奖励从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新纳入统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法人企业、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库且正常经营的,每户企业奖励分别从15万元、10万元、10万元均提高至20万元;对新纳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入统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每户企业奖励分别从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从12万元提高至20万元、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对新纳入统的大个体户,在库且正常经营的,每户从3万元提高至5万元。奖励资金按40%、60%分两年进行兑付。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认真贯彻《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市县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奖励资金,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申报审核、使用兑付等工作,持续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集中力量推动“五上”企业提质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