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忧虑和关切“答”出责任和担当 凝心聚力为安全防治“把脉开方”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问答实录
9月20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议和专题询问。共计1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问询,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应询。现将此次专题询问问答实录整理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登宏提问:去年9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蒿慧杰针对全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作出批示:抓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实”字上下功夫,不能“光打雷不下雨”;要在“细”字上做文章,不能“差不多就行了”;要在“严”字上动真格,不能形成“破窗效应”。请问市安委会办公室的负责同志,我市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海洋回答:按照蒿书记的批示,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高位推动部署。市委每周常委会前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逢极端天气、特殊时段主持召开调度会,坚持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督导。每月对各县区、每季度对17个专委办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市委、市政府在市应急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全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拨付资金147.52万元,聘请中国化学品协会对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实施全面安全诊断。
(二)开展三年行动。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市安委会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总方案,明确了“十大行动”32项重点内容,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年度任务清单,先后召开了动员会、信息报送业务培训会、推进会,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972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3535条,已整改13366条,正在整改169条,整改率98.75%;发现重大隐患490条,已整改471条,正在整改19条,整改率96.12%。
(三)强化责任落实。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委常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市政府领导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与13个县(市、区)、17个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安委办每月派出13个动态化督导组,带着重点任务,下沉一线驻点督导,全面夯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暗查暗访、挂牌督办、行政处罚、举报奖励等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严格监管执法。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聚焦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采取计划执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查问题、查隐患、查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罚重处,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开展行政处罚681次,处罚金额958.3万元,一案双罚20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2家,公布典型案例18起,责任倒查追究3起,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39个。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全面细化工作措施,常态化下沉工作力量,狠抓隐患整改落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曹彦提问:煤矿领域安全风险聚集、致灾要素齐全、事故隐患多源,一直是我市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去年8月21日,延川县新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极其深刻。请问市应急管理局的负责同志,我市在组织开展煤矿领域“以案促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目前还存在哪些短板弱项?
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海洋回答: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拧紧责任链条。调整优化了市级领导联系产煤县和包联市级监管煤矿责任体系,清单化明确了领导联系包保检查具体内容和重点,全面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定期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及时下达问题隐患交办函,持续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运用矿长记分管理、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完善了驻矿安监员考核细则,创建了“一码+”管理模式,严格驻矿盯守责任。
(二)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常态化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将普查治理作为煤矿复工复产的必备条件,推动辖区煤矿全面查清3至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加强油气和瓦斯灾害治理,针对我市油煤气共生和煤层油气灾害特点,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编制完成《延安市煤矿油气和瓦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指导意见》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三)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创新检查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煤矿实施差异化监管,市级监管部门每月入井检查不少于16矿次,实现每季度全覆盖;建立警示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活动,印发了《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十七条措施》,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日常检查重要内容,分片区组织开展了4期警示教育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会;制定了《延安市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方案》,全面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并将每年8月21日设立为全市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改进提升安全工作。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手段,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截至目前,没有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一些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有所滑坡,存在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象,多次发生瓦斯超限报警。二是安全基础条件依然薄弱。部分民营煤矿生产规模小、建矿标准低、先天条件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发生零星事故风险高。三是重大灾害治理仍有差距。部分低瓦斯矿井吸取教训不深刻、管理制度不完善、治理措施不彻底,存在瓦斯假检和瓦斯超限冒险作业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
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闫占飞提问:随着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增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呈现多发态势。据了解,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市事故总量中占比较大。请问市交警支队的负责同志,我市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将如何加强和改进?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大军回答:近年来,交警支队紧盯“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目标定位,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以“除隐患、降事故、保畅通”为核心,以各类“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主责主业,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包括《延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延安市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较大以上及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等工作预案,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推动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治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厘清公安机关权责边界,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平交路口、穿村过镇、急弯陡坡等重要部位的改造治理,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
3.梯次推进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坚持专项行动“无缝隙、不间隔”和“宁愿有交叉,不愿出漏洞”,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普通公路两超一违专项整治行动”等多轮次专项行动。
4.强力推动智慧交管科技强警。按照“全面感知、战略主导、智能模仿”的理念,实现城市交通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空间管理向时间管理、传统警务向信息警务转变,努力建设智能交通体系。智慧交管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外场硬件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内场的软件开发部署已完成95%,二标段电力改造工作已完成95%。主要完成了77个路口设备的更新升级,其中48个路口启用了全息自适应控制,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显著提升了信号灯的放行效率,收获众多好评。在宝塔山路、沿河东路、枣园路等道路沿线共分布58个视频接力设备,与后台软件联动运行后即可实现车辆的全程定位跟踪。依托已建成的大数据中心,并结合现在接入的高德路况等数据,在一张图上融合多种信息要素,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调度。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以“车让人、人守规”“两个教育”和“三个学堂”为抓手,建立“1+3+3”安全教育宣传体系,即,1个全省一流的安全宣传教育基地、3个独具特色的主题宣传公园、3个便民利民警务站,辐射出112个交通劝导站、685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761个村庄交通安全宣传栏,成立全省首家“文明交通延安高校联盟”,举办第六站文明“陕”亮出行、三秦在行动活动,采取陕北说书、陕北剪纸等形式,发布交管工作信息2500余条,曝光典型案例1300余起,开展直播活动6次,向部局新媒体推送素材7条、中央级媒体12篇、省级媒体580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延安社会经济发展位处全省中等水平,加之地处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农村道路管理存在短板。全市农村道路总里程占比较高,管理触角难以全覆盖。
2.地域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来延旅游和学习人数持续上升,旅游包车高座率、高负荷、高运转,风险增大。延安南部盛产苹果,有“果果车”数量大、行驶多、风险高。
3.重点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延安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车呈现出“规模小、分布散、管理弱”的特点,很多企业注册地在延安,但实际不在延安运行,导致各部门日常监管难、安全教育难、有效执法难。
4.公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大货车超载,货车和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问题依然存在,暴露出道路交通安全一些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抓隐患治理,确保人安路畅。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采取定期通报、约谈提醒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及校车、7~9座小型客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深入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隧道等道路安全隐患,落实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机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台账,对账销号、跟踪督办。强化重点道路运输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
2.抓智慧交管,提升新质战力。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要求,加快延安智慧交管二期项目建设和应用,积极构建事前发现预警、平台调度指挥、路面拦截检查“三位一体”的新型勤务机制,严防重大事故,压降较大事故,减少亡人事故。推动道路交通设施联网化改造,加强交通信号联网联控,强化交通出行诱导服务,拓展主动式诱导控制设施应用。推进新型科技装备智能应用,建立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领导小组和专家库,严格项目审核,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多头建设。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321”监管平台等现有系统,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强化数据建模实战应用。
3.抓机制建设,提升应急水平。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实时监测,建立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影响道路通行事件预警机制,实现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传递和交通应急管理一张图。健全道路交通突发警情信息报送处置体系,配合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处置救援专业化水平。加强道路交通态势分析研判,对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交通态势提前预测分析,通过流量监测分析,提前优化信号配时,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完善更新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对道路交通应急指挥、疏导管制、事故处置、舆情引导等预案的演练训练,提升应急条件下的风险识别与处置、防护等技能。
4.抓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系统性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应用情景体验、媒体融合等新手段、新途径、新技术,有效引导公众树立交通规则意识。强化融媒体宣传阵地建设,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设置不同主题交通安全专题专栏,强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健全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功能,融合“红黄蓝”文化,突出延安特色,提升宣传教育的体验感和实用性。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上牌点等阵地宣传,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骑乘水平。加强对老年人出行安全的普及教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高爱英提问: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特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问市住建局的负责同志,我市是如何依法加强自建房行业安全监管,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取得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市住建局局长李建军回答: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方案》等,建立市政府领导定时调度、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行业部门各负其责、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2.夯实安全责任。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县(市、区)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类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共同发力、齐抓共管。
3.全面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并录入信息系统自建房37.36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56万栋,鉴定为危房的共391栋;非经营性自建房34.80万栋,鉴定为危房的共703栋。排查、鉴定、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4.强化督查检查。将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实时跟踪问效。组建了由各行业部门牵头的13个市级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
5.强化技术保障。抽调结构、消防、燃气等行业专家和施工、设计、监理等技术人员近300人组建技术团队,全面开展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一线工作人员培训1.7万人次。向行业部门、乡镇(街办)发放技术导则630份,向一线工作人员和群众发放口袋书、明白卡、安全初判图册30余万份,公布19家“设计院+检测机构”联合体,有效解决了县(市、区)政策不明、标准不清和缺少鉴定机构的问题。
(二)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1.自建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鉴定为危房的共391栋经营性自建房,根据隐患类别,分别采取了维修加固、拆除重建、地质灾害治理、监测使用等措施,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鉴定为危房的703栋其他自建房,因地制宜,分类采取了工程措施和管控措施。
2.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根据省住建厅等16部门《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市统战、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19个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协同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并定期做好行业内的督查检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于举报管控措施不到位、带险经营等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奖励,有效发挥公共监督作用。
3.农房建设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推广农房建设通用技术标准,按照“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宜居农房建设的总要求,指导部分县区编制了《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房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实施了405户现代宜居农房改造。开展农村建设工匠培训3000余人,培养了一批懂传统技艺、有科学建造水平的能工巧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2.多数自建房处于黄土高原沟壑区,地质隐患点工程解危措施实施难度大,处在地质隐患区域的部分自建房虽然采取监测使用、停止使用、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但安全风险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动态排查整治,按照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重点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曹华提问: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国务院安委办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请问市消防支队的负责同志,我市是如何组织开展这次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的?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解志龙回答:
1月26日,国务院安委办3号文件印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国开展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范围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1月27日,省安委办印发《“守护三秦”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安排,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入分析研判全市“三类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并提请安委办1月31日印发文件安排部署全市大整治行动。
2月1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以主官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大队主官为成员的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层层部署,狠抓落实。
在整治内容上,明确集中整治三类重点场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设置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多业态场所职责不清、应急和疏散逃生能力不强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在行动措施上,制定“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七个集中行动”方案。
行动前期,支队党委向全体指战员发布《“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政治动员令》,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市消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督促全市“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通告》《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通告》,广泛发送视频、张贴海报、营造氛围。
行动过程中,定期掌握工作进度,每周一汇总、一动态、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创新推广了“三色预警”动态监管模式(根据场所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级赋色管理,红色为高风险、黄色为中风险、绿色为低风险。实行“121”检查模式,绿色等级场所每月检查1次,黄色等级场所每月至少检查2次,红色等级场所每周至少检查1次),取得很好的效果。
行动成效:通过大整治行动的开展,共检查单位6.8万余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7.8万处,开展大演练18.9万余人次、大培训16.2万余人次。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7.7万多处,督促清除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障碍物3705处,督促清除消防车登高面障碍物534处,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4年1月1日至9月18日共出警1928起,其中,火灾822起,抢险救援368起,社会救助363起,安保勤务271起,虚假警104起。出动车辆2846辆,出动警力16204人,抢救被困人员301人,疏散、转移被困人员2182人,抢救财产价值15324130元,保护财产价值113673980元。
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大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九小场所点多面广量大、多业态生产经营场所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场所危险性高,距离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仍有差距,特别是老旧型的三类场所,仍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分隔不到位、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治理解决。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把三类重点场所纳入日常消防监管对象,常态化检查治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亚玲提问:新安全生产法将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写入法律条文。去年6月21日发生的宁夏银川特大燃气爆炸事故,暴露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失职失责、执法检查“宽松软虚”等突出问题。请问市城管局的负责同志,我市是如何依法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取得哪些成效?全市燃气安全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谭小成回答:
(一)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1.强化燃气安全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燃气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宣传,特别是燃气事故警示教育,树牢底线思维,提高行业的政治意识、红线意识。
2.落实“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专班主任、16个市级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市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统筹协调落实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应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落实辖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开展检查17502次,排查企业10947家,排查出隐患2105个,全部完成整改。3月27日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共排查燃气管道4979.88公里(全市共有燃气管道4979.88公里),排查占比100%;发现燃气问题管道6.357公里,已完成整改6.357公里;发现管道问题699处,全部完成整改,实现了问题隐患“存量清零”。
4.加快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按照《延安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配合市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推动实施老化管道等更新改造;向省住建厅、财政厅报送《延安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省级试点城市。组织各县(市、区)完成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期评估,截至目前,2024年完成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960.6公里。
5.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印发了《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分批次对全市10735名燃气安全从业人员、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惩制度,46家燃气经营企业均在场站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牌;利用宣传报道、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100余次,利用张贴海报、制作宣传板、显示屏等线下宣传7000余次;组织开展了四期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428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技能。
6.建立调度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13个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组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进行督导检查。市燃气工作专班建立督导问题整改台账,对省、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给各县(市、区)政府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去年8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燃气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区)开展了四轮次督查,对中省检查发现的燃气领域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并完成了一次专项核查,累计下发了12份督办函和提醒函,各县(市、区)共对各类燃气领域违法行为处罚159600元。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在夯实责任方面,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方面,通过整治燃气企业管道、场站,解决了一批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补上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我市的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提升。
2.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实施及监督管理水平提升,通过整治,制定并开展了燃气经营企业风险管控制度落实专项治理、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了燃气安全治理模式由被动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型。
3.建立了底数清单和隐患整治清单,对全市使用燃气的企业单位、餐饮场所进行了全覆盖“扫街”排查,将使用燃气的企业单位、餐饮场所信息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部录入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系统,做到了各项底数清,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闭环管理,以便对各类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整改情况。
4.通过多轮次的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燃气使用户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燃气使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安全意识还存在侥幸心理,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餐饮用户在接受检查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但在检查结束后更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灶具、调压阀。二是部分民营燃气经营企业人员配置不足,安全资金投入不够,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不到位,日常的业务知识能力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专业能力不足。安全监管人员多为行政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欠缺,发现隐患能力欠缺,亟需专业技术力量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抓住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城市契机,以城镇燃气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清单,加装物联感知设备,建设预警监测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燕提问:校园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是他们学习、生活、成长的地方。近年来,随着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不断曝光,校园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请问市教育局的负责同志,我市在构建校园安全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哪些困难与矛盾?
市教育局局长高威评回答: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优化安全应急机制、安全防控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和检查检视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一是在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方面。我们通过“四抓一引导”,即抓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抓教育部门监管责任、抓学校主体责任、抓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实行学校“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逐渐形成家校社三级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在学校安全教育方面。各学校通过校园网、广播、黑板报、媒体平台、《告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我们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常态化;通过家长会、发放《致家长公开信》、家访等方式,引导家长落实学生离校监护责任;同时,我们全力推行“1530”常态化安全教育模式,要求各学校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由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升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能力。三是在学生心理健康方面。为了能对学生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最大程度做到隐患问题早发现,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极端行为。我们推行“一生一档”创建,要求由班主任为每个学生建一份详细全面的综合信息档案,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分析筛选出需要关注、教育或者实施干预的学生。四是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在中小学成立由校长总负责的防欺凌治理工作委员会,常态化开展防欺凌排查、预防、认定、处置程序。针对性开展关爱帮扶,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目前,防欺凌治理体系已实现中小学全覆盖。同时,我们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保、治安环境的整治,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共同研究成立了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有效化解校园领域矛盾纠纷,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五是在狠抓校园食品安全方面。我们围绕校园餐集中整治,通过成立专班、召开推进会、包抓领导分组下县督查,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食材采购质量和数量、学校食堂环境、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整治,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舒心,让家长满意放心。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我们深知,校园安全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我们的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效性仍需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仍需强化,家庭教育、监护仍存在失位、缺位;三是社会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整治力度仍需加大,家校社共育机制仍需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校园内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向林提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旅游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严市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我市全年接待游客419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31亿元,分别增长1.7倍、2.8倍。请问市文旅局的负责同志,我市在推动旅游业安全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哪些困难与矛盾?
市文旅局副局长高鹃回答:
(一)安全生产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化解重大安全隐患。
(二)延安文旅市场主体
目前全市共有文旅企业1318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59处、星级旅游饭店41家、歌舞娱乐场所128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350家、网吧62家、旅行社72家、红色文化培训机构46家、电影院21家、书店145家、印刷企业44家;文物保护单位350处(国保40处、省保211处、市保99处)。
(三)工作举措及成效
1.抓完善,建机制。成立市文旅专安委,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每月召集14个涉旅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旅游安全形势、安排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落实《陕西省文旅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压责任,重落实。建立县级干部包抓县(市、区)文旅安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县(市、区)文旅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风险会商、信息提示、24小时值班、灾害“叫应”等制度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审核A级旅游景区防汛应急预案59份,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予以反馈并督促整改。指导景区开展应急演练115场次,为17个A级景区配备卫星电话34部,确保重点旅游企业安全平稳。
3.同执法,畅投诉。联合相关部门对“黑导”“野导”进行执法检查,市县两级文旅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719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27家次,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问题隐患87处,均已整改到位。畅通延安“12345”政务平台转办机制,及时处理涉旅投诉举报,今年共收到旅游投诉19起,其中3起建议走司法程序,受理投诉率100%,投诉办结率100%。
4.强意识,提服务。举办延安市强力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从业人员春季大培训活动,开设消防安全、安全经营等课程,累计5000余名文旅从业人员受训,提升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经过努力,全市文旅领域近3年均未发生安全事故,旅游市场总体安全、平稳、有序。由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的《王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被评选为2022-2023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这是文旅融合后,文旅局第二次获得该项荣誉。该案件极大地震慑了我市旅游市场低价游乱象,为今后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旅游安全工作主要面临以下矛盾与挑战:一是地质灾害风险多。部分景区特别是黄河沿线景区落石等情况时有发生,危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消防安全隐患多。文旅企业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扎实等问题。三是新业态安全监管难。私人影咖、密室逃脱、剧本杀等衍生新业态快速发展,加之审批门槛过低,导致部分新业态野蛮生长,安全监管难度大。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夯实责任,筑牢安全屏障。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关键节点管理,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协调联动,强化应急保障。切实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健提问: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外包生产安全事故,是安全生产法推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市油气开采领域外包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请问市应急管理局的负责同志,我市在汲取事故教训、抓实举一反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海洋回答: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外包作业管理,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涉油气外包作业事故大幅下降。
(一)健全完善外包作业监管机制。出台了《延安市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五条”措施》,与市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应急类事项联合审批提升审管联动工作实施办法》,特别是针对外包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市安委办深刻剖析,形成了《关于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安全情况的研判报告》,从企业管理、行政许可、行业监管等三个方面查摆问题,对照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进度,全力扭转外包作业事故多发局面。去年9月以来,撤销危运企业经营许可资质36家,注销车辆825辆。清理超过有效期的油服企业625家,全市总量由原来的2694家减少至2069家,减少23.19%,有力整顿了外包作业市场。
(二)深入开展外包作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石油天然气开采领域外包工程专项行动和危化品检维修作业专项整治,先后聘请了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和省级行业领域专家对全市油气开采企业开展了3轮次督导检查,市应急局成立2个工作组,对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五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发包企业推行外包施工作业“一体化”管控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自查自检1818家次外包单位,查改问题5482项,责令不符合要求的外包施工作业单位停工整改304家,清退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外包施工作业单位23家。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共检查石油天然气发包承包企业345家次、立案处罚30次、罚款55.17万元,检查危化品企业472家次、立案处罚25次、罚款48.7万元。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从监管角度看,一些县区和部门对外包队伍监管不严,日常检查不深入,导致外包作业事故一再发生。从企业层面看,对外包作业队伍准入把关不严,安全监管缺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作业程序要求不严格。从外包作业队伍看,外包施工作业人员能力水平、学历参差不齐,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能较差,违法、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屡禁不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市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监管。
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方勇平提问: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持源头防范,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制度。去年9月,省安委会下发的《延安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报告》指出,“延安市行政审批改革后,对涉及安全生产许可事项违规降低门槛,导致不符合安全条件企业违规准入。”请问市行政审批局的负责同志,我市是如何加强和改进的?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丁军回答:
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严把准入关口,强化源头管控
去年9月份,我们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具体要求,分别细化完善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审批工作细则》《危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细则》以及相关办事指南,加强上报资料初审、现场勘验复核、会议最终决定全流程把控。在审批过程中,重点从“形式性审查”转变为“实质性审查”,采取“网上受理审核+现场勘验核查”的办法,对申请准入企业经营资质、安全资质、人员资质等方面资料逐条审查,核实申请资料真伪;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三同时”审查;对申请资料及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整改;对现场勘验发现问题未作整改的,一律不予许可,从严从细把牢准入关口。
(二)建立会商制度,推动审管联动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与应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应急类事项联合审批提升审管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审管边界、双方信息的互相推送、联合审批等内容。同时,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在现场勘验核查环节,主动邀请应急部门提前介入,对申请企业的从业资格、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安全制度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将监管前移至审批环节,坚决杜绝“带病企业”“带病设备”进入市场,确保准入合法合规。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批质量
为确保行政审批行为合法合规,我们前移审批执法监督端口,建立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许可事项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同时,制定审批工作人员“十严禁”工作纪律,对干部在审批服务中现场踏勘、服务企业群众、召开评审会议等10方面的廉政风险明确监督措施,跟进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审批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与行业监管部门对接,严格落实好已制定的各项措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口,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强化审管协同联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越安提问: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涉油企业具有人员多、设备多和生产场所分散、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生产过程中潜在许多安全风险,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较高。请问延长油田公司的负责同志,延长油田公司在建立全员责任、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将如何解决?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刘兴瑞回答:
(一)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油田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由延长油田董事长负责,制定发布了覆盖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员工的86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属地管理,重大危险源实施“包保责任制”、管线实施“线长制”、外包项目实施“台长制”,岗位覆盖“一责两清单”(安全生产责任,承诺清单、任务清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齐抓共管的“大安全”责任网格。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延长油田从企业资质、机构人员配置等11个方面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资质方面:石油勘探开发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资质证件,持证率100%。二是机构人员配置方面:设有两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油田配有安全总监、二级单位配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副总监,设有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队站设专职安全员。现有安管人员142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88人,占比为27.2%。三是制度标准方面:油田公司层面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9项,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192项,行业安全标准全部采标贯标。四是安全投入方面:每年可提取安全费用2.2亿元。近5年来,用于生产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提升,年均安全投入7亿元。五是体系管控方面:有效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和HSE管理体系,形成延长特色的安全管理体系,17个单位通过体系达标认证。六是安全培训方面:编印《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安全文化手册》,每年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年均岗位安全轮训10万人次。七是风险管控方面:坚持“事故溯源、体系防控”,组织全员风险辨识、评定风险等级,制定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细化管控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红、橙、黄、蓝”风险管制,做到“一点一策、一险一策”。八是隐患查治方面:实行“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严格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销号,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九是岗位保障方面:全面实施“小班组、大安全”建设,建成安全标杆班组117个。建设项目“三同时”、场所检测、劳保发放、职业体检执行率100%,油气聚集场所视频监控、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静电释放和强制通风装置覆盖率100%,保障员工权益。十是外包管理方面:落实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五项措施”和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一为主、四确认、四参与”现场管理要求,常规和非常规作业严格安全技术交底、“两书一表”,钻井修井、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处置和隐蔽工程实施全程监控。特殊作业强制实行现场审批和“双监护”制度,无作业计划书、作业票证、监护措施、监护人一律禁止作业,特殊时段提级管理。十一是应急管理方面:实施“县乡村企”应急联动机制,制修订油田“1+N”应急预案体系,建有抢险队伍21支7597人,登记大型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库321个,沿线存放点199个,年均实战演练49场次,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和战备执勤,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十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浩军提问: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较多,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制度缺陷、程序遗漏、工作疏忽或违章行为,都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请问延安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的负责同志,延能化集团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将如何改进提升?
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国强回答:延安能源化工集团现有所属煤矿6处,煤炭资源储量8.2亿吨,年产能1290万吨。今年以来,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一是建立集团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机制,在各类会议前,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内容。二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八条硬措施》等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做到人手一册。在集团上下开展交流研讨,夯实安全管理思想基础。三是集团制定印发《全员安全培训办法》,对各层级培训的内容、课时、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推进全体员工提意识、强能力。
2.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集团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煤矿安全专委会,统筹集团煤炭板块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集团(安委会)监督责任、板块(专委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班组管理责任、岗位直接责任的五级责任体系,有力保障集团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上下衔接、层层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上至企业负责人、下至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到人。三是集团制定印发《延安能源化工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分层级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集团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直接挂钩。
3.持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建立集团季例会、车村煤业月例会、矿井日调度、班组班前会的安全例会机制,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增设安全管理机构。今年以来,为车村煤业新增机电管理部、通防部、总工办公室3个安全生产职能部室,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管理架构。三是充实安全管理人员。集团公司通过“校招共用”的方式引进西安科技大学煤矿主体专业博士1人,担任集团安全总监。对照“八条硬措施”要求对煤矿“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坚决予以调整。累计增配“五职矿长”、副总工程师、“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144人,安全管理力量显著增强。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今年以来,修订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办法》《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67项,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4.持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建立集团公司重大灾害治理领导小组,制定车村煤业及各矿井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全力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协助市应急局《延安市煤矿油气和瓦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已提交工作成果。二是加强子长矿区过油气井开采管理。针对子长矿区油煤气矿权重叠,井田范围内油气井多的实际,积极与油气井矿权主体单位对接沟通,及时掌握油气井地质资料,签订油煤共采协议,严格按照油煤共采合理避让要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采掘方案,保障矿井安全开采。三是加强富县矿区瓦斯(油气)治理。建立集团瓦斯治理实验室、油型气研究所,并在两矿分别成立自有探放队伍,为油气治理提供坚实基础;对富县两矿严格按照高瓦斯要求进行管理,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均已建成;充分运用国内物探先进技术,切实查明瓦斯(油气)隐蔽致灾因素,为安全建矿提供可靠支撑。
5.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入井督查不少于2次,同时每季度聘请专家对所属矿井进行一次深度安全体检;车村煤业主要领导带队每月对所属矿井组织一次井上下、全系统、各环节全面安全检查,各矿井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自查自改。通过分层级、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切实查清问题隐患,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建立台账,按期整改。今年以来,集团系统共计检查问题隐患2249条,正在整改20条,整改率99.1%。
6.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制定并落实三年行动方案,逐年细化目标任务,今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扎实开展C类煤矿攻坚提升,年底前4处C类煤矿全部提升为B类;二是将禾草沟煤业建成双重预防示范矿井;三是禾草沟一号煤矿330余人的自有队伍已组建完成;四是年底建成8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五是与铜川工业技师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已完成200人的定向委培;六是在现有禾草沟煤业1处一级标准化矿井的基础上,3处建设矿井建成后全部达到一级标准化等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富县矿区油气治理能力仍需提升。油气灾害属于煤炭行业新型灾害,缺少成熟的治理经验,集团目前也处于摸索阶段,以国内现有技术要彻底查清探明油气赋存情况还存在较大难度。
2.一线职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煤矿承托方、承建方人员流动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教育培训难度大,队伍的整体安全素养不够高。
3.现场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今年以来,芦村二号煤矿连续三次发生瓦斯高值超限事件,暴露出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还不到位。
4.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够深入。所属矿井过于依赖省市监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安全检查,企业自查质量不高,发现重大隐患的意愿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坚守安全发展理念。集团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法》《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2.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优化制度机制,加强考核及内部监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3.加强事前预防源头治理。全面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全力推动煤矿标准化、智能化建设。
4.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针对富县矿区瓦斯(油气)等重大灾害,积极寻求解决良策,加大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攻关,强化顶层设计,落实防控措施,实施防、治、救全链条管理。
5.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结合集团“三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持续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提升员工安全生产专业能力,切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集团生产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