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文哲
近年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领域面临的新挑战,主动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创新执法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铁腕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3月,一企业向河道偷排危险废物,子长分局迅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并根据相关法规将该案件以生态环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部门。
今年来,子长分局不断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年度执法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重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打击。
在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公检法”的高压态势下,今年以来,子长市未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企业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科学执法,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今年6月,子长分局执法人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时发现,子长一企业未按排污许可规定提交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发现问题后子长分局立即督促该企业整改。
子长分局持续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利用自动监控、信息平台、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多种非现场监管科技手段,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非现场执法的科学应用,让日常执法与信息化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极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智能化水平,推动执法工作开展更及时、更主动。
柔性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温度
2024年6月,一煤矿企业厂区堆放煤矸石覆盖不完全,由于其未覆盖面积小,未造成实质性污染,且在期限内整改到位,子长分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柔性”执法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居民幸福感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握好执法尺度与温度,释放行政执法的温情善意,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子长分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坚持“行政处罚是手段而非目的”,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
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经常有一些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原则》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帮扶执法,转变环境执法模式
今年5月至6月期间,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子长分局抽调执法业务骨干,前往关中地区开展大气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在对咸阳市某金属焊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认真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查阅相关手续和台账记录资料,逐一查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收集管线和排污口,帮助企业解难纾困。
子长分局大力开展执法帮扶、送法入企工作,按照“执法+普法+帮扶”一体化要求,认真倾听企业疑问和诉求,针对企业环境管理现状,精准指导企业有效解决面临的难题,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普法+帮扶”一体化执法方式,通过精准、高效的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子长市将持续探索“软硬兼施”的执法新模式,既体现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硬”态度,也彰显通过科技赋能、政策引导等柔性手段促进环境合规的“软”智慧,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