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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今年1—9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优良天数排名全省第三,水质状况国控断面全部达标
  本报讯(记者 潘文静)11月4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9月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该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9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综合指数为3.543,位居全省第四,同比改善2.42%;空气优良天数为247天,位居全省第三,同比增加12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二;无人为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发生。我市国、省、市控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Ⅰ~Ⅲ类断面占比100%,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全市地表水无劣Ⅴ类水体;11条市级主要河流(河长制)水质均达标,延河、清涧河、仕望河、石堡川河、云岩河、涺水河、葫芦河和杏子河水质均为优,周河、北洛河、沮河水质为良好。
  近年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高位推动落实,统筹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治水工作。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实施五大治理工程,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坚持专班督导,强化水专项督查检查和问题交办,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动“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不断补齐治水设施短板。
  下一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临界管控、保良控高的基本思路,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常态化实施“75311”指挥调度机制。按照中省市部署,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性和完整性出发,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努力形成保护生态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