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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始终站在普法工作第一线
志丹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丽梅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本报讯(惠兴文 贾志敏)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发布,我市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丽梅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张丽梅自2011年8月进入志丹县人民法院工作,深入农村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庭审、了解庭审。推进多样法律宣传,主动开展“苹果法庭进乡村”系列普法说法活动,三年来,共49次送法进果园,诉前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8起,还积极策划参与了“百场法治讲座、百场巡回审判”双百法律惠民文化活动,参与起草编写了“民法典+陕北说书”小册子。扎实推进诉讼服务站点工作,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张丽梅不仅专注审理每一个诉讼案件,在普法宣传教育、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都表现积极,其先后获评全省“调研先进个人”、全市“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十佳青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自“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始终站在普法工作的第一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普法宣传教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