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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延安市被确定为国家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城市
  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 通讯员 张江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0个城市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工作。我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之一。
  此次试点创建是为更好发挥商品交易市场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优化配置、方便生活、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监管规范创新、深化信用监管创新、鼓励协同共治创新三个方面,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试点工作,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梳理试点成效、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
  近年来,延安先后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清单》《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建设操作指南》《延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断创新监管、推进工作,在商品交易市场积极推广放心消费“四个三”工作法,创立“十户联创”机制和“三联三覆盖”做法,培育壮大商品交易市场,护航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延安将以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创新规范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推动放心消费,优化消费体验,探索监管模式,增强监管效能,统筹多方力量,构建共治格局,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的延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