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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9日
以高质效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延安市检察机关服务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突破起势
    ● 全市检察长工作会
    ● 聚焦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 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革命旧址参观学习
    ●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 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专题培训班
    ●“传承长征精神 重走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    本组照片由通讯员 薛慧 摄

  通讯员 白智永 记者 贾志敏
  编者按: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奋进中铺展;时代的华章,在接续奋斗里书写。回眸2024年,延安市检察机关牢记嘱托、躬身实干、奋楫笃行,聚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主题,在强化政治建设、服务保障大局、守护民生福祉、促进公平正义上蓄势发力……一项项亮点工作、一个个检察榜样,打造了延安检察的优质品牌,也烙下了延安检察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深刻印记。
  春潮涌动,使命如磐。在全市人民热切关注的延安两会召开之际,《延安日报·法治周刊》“聚焦两会·平安答卷”专栏,再次盘点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法治之笔书写的高质效履职答卷。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
  回望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价值追求,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加强党的建设 筑牢政治忠诚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在忠诚履职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抓学习,引领检察人员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专题宣讲会,精心组织全覆盖政治轮训,掀起学习热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配合做好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等工作。
  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在办案中赓续红色基因,持续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富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党家湾毛泽东旧居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传承红色基因,拓展陕甘宁边区检察史陈列室,成功承办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落实普法责任,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以“三个善于”为指引,讲好检察办案法理情和法治履职新实践,千余篇案例动态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和最高检、陕西检察等媒体平台刊发。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黄龙检察获评“全国十大检察院微博”,安塞区检察院“旧居巷3号”红色文化传播获评最高检“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司法为民”民主评议活动,诚恳查找问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开展交叉视察、案件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768人次,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检察信息1.2万余条,公开法律文书15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486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检查评查234人次,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职业权利案件6件,协同促进规范司法。
   紧扣中心工作 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基本政治要求。紧扣一个“实”字,全市检察机关在观大势、谋大事中,以“实”的举措把检察履职融入大局,自觉坚持局部服从全局、“自转”服从“公转”。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03人、起诉2361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10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露头就打,起诉涉黑恶犯罪14人。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活动,化解矛盾纠纷12件。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犯罪58人。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863人、不起诉613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0.7%。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6人,提起公诉43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9人,全面融入一体推进“三不腐”法治建设。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4人,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27人,办理涉企监督案件51件。结合办案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建立涉市场主体关键人员批捕、起诉报备制度,引入社会调查和风险研判,严格做好涉企案件审查评估。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持续推进涉油煤气系统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完善管理机制,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输油管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主动参与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制发交通安全、资源保护等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6件,相关单位办理回复114件。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问题意见,调查核实线索45个,制发检察建议12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1人,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16件,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338.3亩,督促清理河道25.9公里、水域11亩,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7181.2万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协同建立公益生态修复基地16个,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签订《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框架协议》,推动检校合作相融互促。依法助推大气污染治理,甘泉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燃气锅炉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推动全县燃气锅炉完成标准化排气升级,助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践行人民至上 做实为民检察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聚焦“安危冷暖”“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紧盯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人民属性、坚定人民立场,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以强有力的服务保障举措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250人,追赃挽损200余万元,协同开展反诈宣传,引导群众加强防范意识。宝塔区检察院办理的60余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协同推动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全面打击。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黄陵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坚决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1人。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起诉1人,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84人,追回拖欠工资171万余元。健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社会救济等衔接机制,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277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06.2万元,洛川县检察院办理的苏某珍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与全国妇联作为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出检察建议17件,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207处,让生活无“碍”、人间有爱。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7人,精准帮教25人。协同教育系统、公安机关完善校园欺凌及涉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93场次。甘泉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调研,在全县20所中小学设置“检察官信箱”,依法履职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群众信访997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双进”工作,全市两级院领导接访下访295件,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件335件,努力做到解法结、化心结。建立马锡五式检察为民工作室,贴心服务群众;研发运行“延检为民”小程序,获取监督线索273件,办理案件205件,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老百姓手掌上的检察官。富县检察院检察版“两说一联”预防解纷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聚焦主责主业 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法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优化刑事检察、强化民事检察、实化行政检察、深化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9件,监督撤案40件,纠正漏捕37人,纠正漏诉7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1件。洛川县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改革、构建警检监督配合”新模式,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小切口”改革典型案例。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制发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纠违意见39件,提出抗诉9件,法院改判1件,发回重审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280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人,脱管漏管25人,财产刑执行不当119人。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14次,监督纠正问题53个。
  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抗诉线索1件,提请抗诉13件,移送案件18件。加强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纠违检察建议286件。开展虚假诉讼和医保基金领域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件,协同相关部门分析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与公安、法院、人社等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和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办理案件119件,组织公开听证15件,有效促成27件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和解。
  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提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3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85件、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82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1件,组织公开听证10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高质效办案、深层次协同、联动化治理上下功夫,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37件184人,相关行政单位对172人作出行政处罚。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7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定为高质效案件。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550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以“诉”的确认保障维护公共利益。积极稳妥拓展新增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60件。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吴起县检察院围绕战国秦长城、明长城文物保护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联合县政府、企业完善保护设施,守护历史文脉,做法在最高检平台展播。
   强化自我革命 锻造检察铁军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聚焦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战斗力,确保全市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组织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举办读书班交流研讨4期,教育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面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自觉深入排查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在夯实基础、强化力度、确保效果三个方面一体发力,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认真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和自查整改,对检察办案重点领域、重点诉讼环节和重点案件逐一排查,检视整改办案瑕疵48件,推进内部追责惩戒,持之以恒纠治作风顽疾、弘扬清风正气。
  注重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和中山大学举办2期高质效办案专题培训,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600余人次,制作的《毒品离你有多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常态化开展检委会集体学习,两级院院领导带头办案1972件,其中检察长办案236件,列席法院审委会44人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66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篇在全省获奖。
  探索数字赋能,研发推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7个,应用模型办案146件,延长县检察院“民事裁定书适用错误法律监督模型”上架最高检平台,全国推广应用。全面建成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科学化、精准化管理。加强“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案件办理,梳理线索456条,研判办理案件42件。强化外部协作,推动府检联动、监检衔接、法检交流会商、侦查监督与协作等工作常态化运行,积极构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机关之间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两级院确立工作机制54个,改革创新项目《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检察探索》获省检察院立项。
  融合历史文化、红色基因与地域特色,培树“鄜州检晖、山丹红、延益井、沮水润心、苹果检察”等特色检察品牌,6个品牌获省检察院立项。建强人员队伍,协管调整基层院班子、新招录政法干警29人,选聘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181人,市检察院选派干警赴西藏阿里检察分院开展对口援助工作。落实关爱政策,开展节日庆祝、定期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举行宪法宣誓、政治生日、荣誉退休仪式,传承好新时代检察精神。
  2024,矢志不渝,成效凸显。
  2025,再起新程,奋楫笃行!
  新征程上,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最高检和省院决策部署,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守正创新、务实重干,勇毅前行,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延安篇章中续写更多“高质效”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