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尤为关键。今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内,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44天。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水环境指数在全省提质进位。土壤和地下水管控能力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890吨、1145吨、1715吨、25吨,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3.89%。
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屏障
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和“支流消劣行动”,深入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扎实推动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2024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积极做好配合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围绕美丽河湖、生态示范创建、低碳近零碳等试点创建活动努力争取一批综合治理项目落地。
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和高铁、高速公路等重点线性工程扬尘治理以及道路“五位一体”标准化保洁措施,深入开展燃杂燃非排查整治,大力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督促重点用车企业加快实施门禁系统联网,开展夏季臭氧管控专项行动,完成固定顶罐有机废气治理年度任务,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管理,加快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进位
持续开展辖区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项目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分片区、分阶段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延伸敷设和错接混接整治,加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精准科学调度,积极推动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强化“一市一策”专家团队科学治污作用,建立“分析预警、现场踏勘、综合研判、推动解决”的信息化精准管理机制。
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建立与自然资源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强化“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及“回头看”,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严格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九条措施》,强化污油泥等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提升高质量发展服务效能
健全重大项目跟进服务台账,做好“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服务,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支持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积极解决园区和企业发展难题,开展全市大气减排工程摸底调查,用好用实重点项目减排库,健全排污许可问题闭环整改机制,构建完善“管理+执法+帮扶”的证后监管模式,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持续落实常态化正面清单管理要求,深入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水平
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开展“利剑治污”“清废行动”等专项执法,实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出台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制度,挂牌第二批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举办“环境监测100讲”,加强国省控自动监测站周边运维保障,完善“十五五”国家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布设建设与优化调整,深化信息化系统应用,强化问题预警、分析研判、督导应用闭环管理,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平台联动融合、深度适配。
增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措施,推广应用“以空间换时间”的“南阳实践”理念,探索化工园区企业厂界、园区边界及周边水体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控工作路径,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编制试点,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防范化解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