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1687个,比2018年末增长5.9%,从业人员48749人,比2018年末下降1.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1.6%,零售业占48.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1.3%,零售业占48.7%(详见表4-1)。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0.6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7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5.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5%;负债合计375.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8.58亿元,比2018年增长61.9%(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359个,比2018年末增长25.5%;从业人员16130人,比2018年下降0.3%(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0.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2%(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4.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8%;负债合计103.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9.5%。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62亿元,比2018年增长47.5%(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96个,从业人员1409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0%和23.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0.6%,餐饮业占59.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6.8%,餐饮业占53.2%(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4.3%;负债合计77.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7.3%。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2亿元,比2018年增长39.4%(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40个,从业人员42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1%和3.1%(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5.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1%;负债合计44.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8%。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78亿元,比2018年增长54.5%(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16661人(详见表4-12)。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27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91亿元,(详见表4-1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85个,比2018年末增长8.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8个,比2018年末下降19.8%,物业管理企业57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5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1%和61.0%。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991人,比2018年末增长30.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54人,比2018年末下降43.3%;物业管理企业1179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0%和51.1%(详见表4-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1.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77.4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73.3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5%、1.1倍和1.0倍。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88.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10亿元,比2018年增长15.2%(详见表4-15)。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629个,从业人员233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2.6%和3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7%,商务服务业占86.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3.8%,商务服务业占86.2%(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1.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1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7.0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2倍和1.4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5.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倍。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91亿元,比2018年增长77.5%(详见表4-1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3位小数,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