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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过河卒”(三)
  程子华
  我们是1935年8月11日到达渭河的。渭河是陇山峡谷中由西向东的一条河,水流很急。当时的过河工具,只有一条刚找到的小木船,每次只能上去二三十人,显然,全军数千人是不可能完全指望它的。好在没有暴雨,没有山洪下来,河水还算暖和,于是,派人试探水情,发现最深处只淹到人的肩头。这么一来,那条小船就可以主要照顾伤病员和女护士,其余人员都可以涉水而过。过河时,有的骑着牲口,有的拽着牲口尾巴,有的手牵手,从河中漂泅而过。另外,还在河面上拉几条绳索,战士们把枪支弹药顶在头上,攀绳而过。一些年长体弱者,也是攀着绳子过去的。就这样,全军4000多人马,只用了半天时间,就顺利地过了渭河。当时的情景,还留下一张历史照片,如今陈列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我去看过这张照片,由于年代久远,层次简单,像一幅黑白版画,但上面的山塬、河流、木船、滩头等都依稀可辨。只是木船上的人影又多又小,很难辨个明白。这是一幅极为珍贵的历史图片,我很感谢那位不知名的摄影者。
  过渭河,我军完全把握了主动权。既可以乘机转入陕北,与陕北红军会师,又可以扼住西兰公路,策应主力红军的北上行动,可说是一箭双雕。吴焕先政委关于“过河卒”的说法,就是在过渭河后讲的。
  1935年8月15日,我们进驻了兴隆镇、单家集等地。这一带是回族聚居区,进驻前,军政委吴焕先作了大量调查,结合回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为部队制定了“三大禁令、四项注意”。三大禁令为: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毁坏回族的经典文字,禁止在回民地区吃大荤。四项注意是:注意遵守回族的风俗习惯,注意使用回民的水桶在井里打水,注意回避青年妇女,注意不要在回民地区打土豪。吴政委还专门找郭述申副主任和我们几个科长,共同研究如何教育部队和做好检查落实工作。为了便于开展群众工作,我们还派回民战士随宣传队去打前站。宣传科和油印科则准备了大量传单、布告,在大部队进入前,派手枪团先行进镇,张贴布告,安定民心。
  这是一个有百户人家的小镇,一条狭斜小街,两旁有不少小铺,名叫“兴隆镇”。街面上冷冷清清,商店也大都没开张。南街有座很大的清真寺。进镇后,我们写的传单、标语已贴得到处都是,如:“保护清真寺,不毁古兰经!”“尊重伊斯兰教的信仰习惯!”“红军和回民是一家人!”“回汉人民团结起来,打倒卖国贼蒋介石!”等等。
  (选自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著《亲历长征》)